横琴合作区出台“降成本十条”,科技型企业租金补贴延至5年
摘要:同时,“降成本十条”还提出,增设区内停车场、路侧停车位和夜间临时停车点,优化停车收费标准,科学合理设定单日最高收费额度等措施,从而解决企业普遍反映的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王璇琰 记者刘宝
3月2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合作区”)发布《降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综合成本的十条措施》(简称“降成本十条”)提出,切实解决合作区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合作区营商环境,加快集聚人气、商气和烟火气。
“降成本十条”以政策“组合拳”的方式,分别从租金成本、工作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商业配套运营成本、招聘成本、用能成本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力图减轻企业实体经营负担。
具体来看,“降成本十条”修订了三项尚在执行期内的政策,以扩大受惠面:
针对区内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澳资科技型企业多为小微初创型企业,起步阶段盈利能力不足而办公场地租金较高的问题,将区内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时间由3年延长至5年,后2年按前3年补贴标准的50%给予租金扶持。
为全面降低合作区各类工作人员租房和生活成本,“降成本十条”明确取消用人单位纳税额限制,并扩大租房和生活补贴适用对象范围,在已有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学士、高技能人才等补贴对象的基础上,增加大专和其他人员两类补贴对象,对大专给予2万元补贴,其他人员给予8千元补贴。
“降成本十条”还取消合作区试点区域饭堂补贴中关于办公楼宇、园区实际入驻率必须达到30%的申请条件限制,调整为在合作区的办公楼宇和园区均可申请区域饭堂建设资助和运营补贴,提高《横琴新区鼓励发展试点区域饭堂暂行办法》政策适配性,支持区内更多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开办饭堂,吸引企业入驻,增加人气。
此外,合作区即将新出台三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具体来看,将制定出台支持澳门投资者到合作区发展专项政策,给予办公和商业用房租金、商业用房装修、品牌落地奖励、营收奖励、研发费、市场拓展等补助,降低澳门投资者在合作区发展成本。
此外,还将制定出台合作区促进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配套商业发展专项政策,对合作区办公楼宇和产业园区内及周边配套商业的商业品牌店经营主体,在满足开业时间及开业率的相关要求下,给予适当运营补贴。
同时,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供冷、供热问题,将建立供冷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用户用冷补贴政策,按照最高不超过25%的标准对新运行商业体予以补贴,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不仅如此,“降成本十条”还着眼于提升公共配套服务以聚“人气”:
例如,针对企业招聘员工难、招聘成本高的问题,“降成本十条”提出,为合作区企业在知名人力资源招聘网站提供招聘支持,定期组织合作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到“双一流”高校开展人才对接、校园招聘等活动。
针对合作区引进人才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降成本十条”提出推动目前已规划或在建的幼儿园和小学加快建成使用、多形式充实公办学位供给、与高校、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提升教育质量等措施。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公交交通不便利、夜间出岛难、区内公交线路分布不均等问题,“降成本十条”提出加密与珠海市区的公交班次、推动“横琴号”通勤车服务延伸至合作区内所有产业园区和商业楼宇、增开“横琴号”夜间专线、不定期提供通勤车优惠券、开通区内的循环公交线路、加大共享单车投放量等措施。
同时,“降成本十条”还提出,增设区内停车场、路侧停车位和夜间临时停车点,优化停车收费标准,科学合理设定单日最高收费额度等措施,从而解决企业普遍反映的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