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会发布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摘要:新的一年,围绕深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深圳发展改革委通过深入基层充分调研、聆听广大企业家和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编制了深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深圳市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王璇琰 记者刘宝 鹏城四月,生机无限。4月9日,深圳市政协第七届二次会议开幕;4月10日,深圳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本次大会适逢深圳市上下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正值深圳以“精准防”确保“稳增长”“惠民生”的关键时期,围绕贯彻落实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而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深圳人大代表牢记为民使命,积极建言献策,共商发展大计,为深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汇聚澎湃动能。
深圳两会之际,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采访到深圳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就深圳2021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做了回顾。深圳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过去一年,深圳发展改革委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牢记“国之大者”使命,推动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提速,成功争取获批全国首个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推动出台放宽市场准入24条特别措施,深圳经济特区47条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国推广。
新的一年,围绕深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深圳发展改革委通过深入基层充分调研、聆听广大企业家和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编制了深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深圳市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深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指导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总结2021年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来之不易的成绩;明确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分别是GDP增长6%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等;安排2022年重点推进的九个方面工作,分别是加强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教育链协同、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布局、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创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全面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等。附表为深圳市2022年重大项目情况,包括重点推进的883个项目,其中建设项目637个、年度计划完成建设投资任务2241.3亿元;重大前期项目246个。
深圳市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是指导全年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安排的法定文件,主要内容包括:系统总结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明确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的总体思路、安排原则、具体项目和资金计划。2022年安排市政府投资项目522个,年度计划投资规模为550亿元、增长10.0%;资金来源为公共预算530亿元,国土基金20亿元。2022年市政府投资重点投向城市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产业创新四大领域,占比89.2%。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计划》进行解读
(一)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深圳政府投资包含哪些内容? 深圳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可以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二)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深圳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主要法规政策依据有哪些?
深圳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主要有以下几项——
1.《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实践的科学总结。《条例》主要包括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三十九条,涵盖了政府投资范围、投资方式、投资决策、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体现了“政府投资从严从紧、企业投资从宽从速”的立法精神,在彻底放宽企业投资约束的同时,严格政府投资决策管理。
《条例》总体框架如下:第一章总则,共七条,主要对立法的目的、政府投资定义、投向范围、投资原则、投资方式、职责等方面做了规定。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共七条,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一般程序、简化程序、审查要点等做了规定,确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关键环节和制度规则。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共五条,主要对计划编制主体、计划层级、计划内容、列入计划的项目条件做了规定,确立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在政府投资管理中的地位。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共七条,主要对项目开工条件、项目变更、概算调整、资金落实、工期管理等方面做了规定。第五章监督管理,共五条,主要对监管主体、监管方式、信息公开和共享等方面做了规定。第六、七章法律责任及附则,共八条,主要包括相关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其他规定。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条例》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深圳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律法规,对规范我市政府投资行为,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与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审议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投资方式和资金投向。政府投资可以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用于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二是项目计划管理程序。续建项目可以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新开工项目应当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其项目总概算经批准后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需要列入当年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但是审批手续不完善的项目可以作为待安排项目,在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中预留相应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草案经市政府通过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2)续建及新开工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金额;(3)前期计划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建设周期;(4)待安排项目以及相应预留的资金;(5)拟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工程结算款、其他项目、项目调节资金等切块资金;(6)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3.第五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2017年2月由市政府印发实施。第五轮事权方案在清晰界定政府投资领域基础上优化调整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按照强区放权改革总体思路,更多更好发挥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贴近基层、体制灵活的优势,拓宽区政府投资事权覆盖范围,将点多面广、贴近基层的政府投资事权下放至各区政府,更好发挥区政府在承担辖区范围内公共产品提供,实现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率。第五轮事权方案对农业及城市水务、产业、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城市建设、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其他等10大领域58个类别的投资事权划分予以明确,其中:
市级政府投资主要负责外部性相对较高、受益面相对较广、技术和管理难度大、需全市统筹和调配资源的相关领域,重点保障全市性、跨界性、跨区性重大项目建设等。一是农业和城市水务领域。主要包括:引水工程,市管水库及配套设施,原水干线、市管水库至水厂的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及独立建设的再生水厂配套管网,界河及跨界河、跨区河干流及市管河流的河道综合整治,市布局的现代农业建设,海湾(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二是产业领域。主要包括: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市布局的产业发展配套等。三是交通运输领域。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及快速路,跨(市)区道路,跨海(湾)大桥(隧道),综合车场,市布局的轨道交通、综合性交通枢纽、公共立体停车库,独立建设的交通电子监控设施等。四是文化领域。主要包括:市布局的文物保护设施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等文化设施。五是教育领域。主要包括:高等教育院校,普通高中,市属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中职学校、技工(技师)学校等。六是卫生领域。主要包括:市布局的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七是体育领域。主要包括:市布局的体育场馆设施等。八是城市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市管公园及风景区,市布局的地下综合管廊、污泥处置厂、污泥受纳场、建筑垃圾及余泥渣土填埋场、垃圾填埋场(含封场)、垃圾转运站、城市照明工程、人才住房及保障性住房,公安消防装备等。九是政党机关、社会团体领域。主要包括:法院及检察院机关建设,市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驻区机构(除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三所”及派出所之外),市级机关电子政务,全市性电子政务平台等。十是其他领域。主要包括:殡葬设施、市布局的社会福利及养老设施、市布局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以及明确由市级政府负责的其它项目等。
区级政府投资主要负责辖区内点多面广、贴近基层、可自行调配资源建设的相关领域,重点保障辖区范围内的一般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一是农业和城市水务领域。主要包括:区管水库及配套设施,区管水库至水厂的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独立建设的市政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除(跨)界河、跨区河干流及市管河流以外的河道综合整治,防涝排洪,区布局的现代农业建设等。二是产业领域。主要包括:区布局的产业发展配套等。三是交通运输领域。主要包括:非跨区的主干道、次干道及城市支路,除综合车场外的公交场站及公交停靠站,区布局的轨道交通、综合性交通枢纽、公共立体停车库,独立建设的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道路安全设施等。四是文化领域。主要包括:区布局的文物保护设施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等文化设施。五是教育领域。主要包括:区属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中职学校、技工(技师)学校等。六是卫生领域。主要包括:区布局的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卫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社康中心等。七是体育领域。主要包括:区布局的体育场馆设施等。八是城市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区管公园,区布局的地下综合管廊、污泥处置厂、污泥受纳场、建筑垃圾及余泥渣土填埋场、垃圾填埋场(含封场)、垃圾转运站、城市照明工程、人才住房及保障性住房,政府责任的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公共水土保持设施,地面坍塌隐患防治,消防站及市政消火栓,棚户区及二线插花地改造,城市更新市政配套设施,老住宅区及城中村综合整治等。九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领域。主要包括: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三所”及派出所,区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区级政府机关电子政务项目等。十是其他领域。主要包括:社区基础服务设施,社会民生事务,区布局的社会福利及养老设施,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等。
目前,市政府正在开展第六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改革,相关政策成果将于2022年印发实施。
(三)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过程是怎样的?
深圳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深圳市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编制过程包括计划准备、申报、编制,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初审,市委财经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最后提交市人大审议等阶段。
计划具体编制过程为:2021年年初,我委启动2022-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编制准备工作,包括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培育、储备工作;2021年10月,启动计划申报工作,包括印发计划申报通知文件、组织有关单位网上申报计划等;2021年11月上旬,开展计划编制工作,包括收集整理有关单位本年度计划资金需求,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研究本年度计划资金供给,会同各区及主要项目单位研究本年度计划资金统筹安排等;2021年11月下旬,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意见,充分吸收采纳并统筹研究相关意见后形成初步方案;2021年12月,报市人大计划预算委预先审查和初步审查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财经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2022年1月,形成2022年计划草案并提交市人大审议。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