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实施
摘要:《规划》共分为7个部分,从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规划总体要求、坚持创新驱动、优化空间布局、构建产业体系、畅通发展路径、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规划。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裴桐、记者林强报道 3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黑龙江省关于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正式发布并组织实施。
据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芦玉春介绍,《规划》共分为7个部分,从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规划总体要求、坚持创新驱动、优化空间布局、构建产业体系、畅通发展路径、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突出目标引领,加快推进生物经济倍增式发展。《规划》确定的黑龙江省生物经济发展主要目标是经济规模迈上新台阶,成为黑龙江省战略性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基本建立。产业融合实现新跨越,形成产业链齐全、配套完善的生物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省生物经济总规模将达到4200亿元以上,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0%。
二、坚持创新驱动,部署抢占科技制高点。在《规划》体例安排上,将科技创新放在各项任务最前面,凸显科技创新的重要地位。提出从五个领域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从三个方面加快创新队伍培育,着力打造生物科技进步“新支点”和“动力源”。锚定生物科技前沿方向和市场需求,《规划》强调要加强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开展前沿技术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力争在新一代基因组及操作技术研究、干细胞颠覆性技术研究等13个领域实现突破。
三、聚焦“无中生有、有中生优”,规划构建现代生物产业体系。《规划》紧紧抓住生物经济发展国际趋势、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深入研究“无”如何“招鸾引凤”,“有”怎样“锦上添花”,系统谋划了生物经济发展方向和任务,推动生物经济迈上新台阶,闯出新高度,实现新跨越。
四、坚持因地制宜,优化生物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为统筹推进全省生物经济协调发展,《规划》提出了“一极、两区、一带”生物经济发展空间布局。
生物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既离不开顶层设计,更需要可实施的落实举措和支持政策。《规划》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发展环境、壮大人才队伍五个方面保障措施和实施十大行动的落实路径。
同时,《支持政策》紧紧围绕《规划》,配套制定了20条具体政策,真金白银扶持企业。能够帮助创业者、开拓者干事兴业的政策共包括五个方面:
一、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对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其分支机构、省级创新平台和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分别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对解决重点领域“卡脖子”难题明确给予奖励。
二、支持壮大产业集群。对建立的国家级、省级生物产业战略联盟给予资金支持。对取得生物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首次在黑龙江省生产,或盘活省内闲置品种的企业,以及以黑龙江省道地大宗药材为主要原料的新投产项目明确了奖励标准。
三、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对到黑龙江省设立总部的头部企业,明确了奖励金额和奖励时限。对于进入“独角兽”和“瞪羚”的企业给予特殊奖励。
四、支持强化基础保障。要利用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支持生物产业园区建设,对租用园区厂房的在租金上给予灵活政策,还在生产要素保障和多元化融资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安排。
五、支持优化产业生态。对鼓励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支持省内高校一流学科建设、推动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建设国际科研平台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措施。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