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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上下联动发补贴,纾困惠民暖人心

2022-03-24 11:2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2019年以来,该市先后启动23次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2.8亿余元、400万余人次受益。

中国发展网、中国经济导报讯  周峰  记者尹明波报道  物价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民生保障工作,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当物价出现一定上涨时,及时启动该机制。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青岛市价格临时补贴阶段性“提标扩围”,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2019年以来,该市先后启动23次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2.8亿余元、400万余人次受益。

扩大覆盖面,保障困难群体。青岛市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覆盖四类群体,即:全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人员。从2022年1月起,在上述四类保障对象的基础上,青岛市进一步扩大范围,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启动条件直接与物价指数挂钩。青岛市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规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即可启动: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二是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三是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在建立联动机制之前,青岛市便开始着手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 PI),并将其作为联动机制的启动指标之一。青岛市编制的SCPI根据低保对象消费习惯、消费特点、消费场所等确定的权重、规格品和采价点,选定了100余户低保家庭建立每月记账常年调查制度,更加准确地反映低收入群体受物价变动的实际影响和对物价变动的实际感受;同时,现行联动机制各类保障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均以青岛市城镇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作为测算依据。

价格临时补贴在规定时限内发放。青岛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分工协作,达到启动条件时,迅速分工落实,确保在物价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价格补贴发放到位。其中,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优化工作程序,测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民政部门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统计部门负责做好青岛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编制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价格指数数据。

多举措落实资金保障渠道。青岛市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已列入各区(市)政府财政预算,为保障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正常运行提供了坚实基础。其中,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各区(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列支,或由地方财政预算另行安排。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由财政预算安排。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2021年以来,受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生猪产能大幅下滑、极端天气频发等因素叠加影响,青岛市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明显波动,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2020年以来因上年度各月相关统计数据基数较高,导致2021年相关物价指数未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的情况,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青岛市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展工作会商,决定在2021年、2022年春节前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分别按100元/人的补贴标准发放春节期间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两年累计发放金额3700万元、受益人数37万人次,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造成的影响。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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