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抢”人才要凭“新”举措
摘要:如何进一步完善已开征多年的个人所得税,几乎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会被代表委员提起。事实上,个税在少数地方已经有了不同方式的创新。
崔立勇
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表示,我国存在科技领军人才税收激励与自主创新战略目标不匹配的短板,税收激励政策碎片化,配套政策环境不充分。
如何进一步完善已开征多年的个人所得税,几乎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会被代表委员提起。事实上,个税在少数地方已经有了不同方式的创新。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一些企业的员工,在虎年春节前后陆续收到了深圳市人社局发放的大额现金红包。这是按照深圳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的规定,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了10亿元专项资金,作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资金。深圳市发布的《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指出,在深圳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和创业投资企业中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额在70万元以上的,其他申报人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税收返还的奖励。
深圳市的探索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红包”相当于显著降低了个人所得税,基本实现了25%的个税封顶。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管清友通过微博说:“改革开放先行区真香!吸引世界顶尖人才,降税是个好办法。中国创新第一城深圳,走出关键一步。都学学。”
深圳市抓住了“大城市”和“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两个关键点。首先,高端人才多在大城市聚集。统计表明,截至2020年末,深圳市累计认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7万人;从1999年迎来第一位院士,到2013年诞生首位本土院士,深圳市全职院士人数已超70人。大城市的住房教育等成本普遍更高,需要降低人才的生活压力。复旦大学副教授兰小欢在《置身事内》一书中谈及城市化时说:“大多数人的困境可以概括为,有心仪工作的城市房价太高,而房价合适的城市没有心仪的工作。梦想买不起,故乡回不去。”
其次,深圳市此举直接体现了收入高、纳税高的人群对一个城市科技竞争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正如张连起所说,有效降低关键行业的个人所得税负,将大大激发专家型、创新型人才的活力,有效保障企业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今招贤纳士的范围远非全国,更要放眼全球,等待各国人才用脚投票。“科技之都”深圳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海外和归国人才。实事求是地分析当下国际竞争环境和人才流动机制,通过奖励式政策优惠,可以化解高科技企业稳定队伍的压力,增强吸引高精尖缺人才的动力。
一座城市建多少高楼,彰显的是硬实力;吸引多少人才和企业,体现的是软实力。过去几年,我国各地城市进行了多轮“抢人”大战,通过放宽落户、住房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吸纳人才。上个月,浙江省宣布大学生创业可以贷款10万元~50万元,创业失败,10万元以下部分由政府买单,10万元以上由政府代偿80%。虽然这一政策并非为创业失败的大学生兜底,而是在为银行兜底,但是留住更多人才以活跃当地经济,浙江省的急切心情显而易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十四五”规划表明,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此前,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也都有关于个税的新政。过去十几年,广东省一直是最受欢迎的人口流入地,深圳市此举则颇具标志意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秦荣生表示,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深圳市的办法缺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基础和可行性,但是北上广等高端人才聚集的城市可以借鉴。
代偿也好,返还也罢,留住人才特别是创新人才,城市要以创新思维拿出创新方案。真金白银补贴人才,从这种对“人”的创新投资中,城市也有望获得最长远的回报。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