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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10条措施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2022-03-05 12:5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宝山区

摘要:聚焦新材料、生物医药、机器人等重点产业,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每年至少培育1家“上海品牌”认证组织、2~3项“上海标准”,推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申报各级标准化试点4~5个。

本报讯  记者缪晓琴报道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助力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十条措施》,通过优化服务机制,完善监管模式,更好支持和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助力宝山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十条措施》从三个方面对服务市场主体措施进行优化升级。

一是健全简约高效的市场准入机制。修订完善《宝山区企业住所登记实施细则》和《宝山区集中登记地认定管理办法》,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企业入驻生物医药产业园提前实行一次性集中现场验收,通过“一网通办”实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利用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等社区功能性载体资源,探索实施社区服务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模式,拓宽就业渠道。

二是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建立专家“智库”,提前介入做好对接,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指导资料报送、协调审评审批等“全链条”贴身服务,助推创新产品上市;推动成立宝山宝智知识产权创新转化研究院,加快宝山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建设,加速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聚焦新材料、生物医药、机器人等重点产业,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每年至少培育1家“上海品牌”认证组织、2~3项“上海标准”,推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申报各级标准化试点4~5个。

三是完善服务型市场监管模式。发挥市场监管“服务直通站”和宝山区质量服务联盟作用,推动宝山区质量服务联盟借助“宝山园区通”,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矩阵;依托区质量与标准化研究中心,开展企业质量基础调研和评估,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研究出台《宝山区关于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容错机制,明确实施不予处罚事项。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示范区的培育工作,编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手册》,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评定区级标准,与区医保局共享信息,评选星级药房,助推宝山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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