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孙维:加快完善社区居家养老领域法治和标准体系建设
摘要: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的参与,实现由政府单一筹资渠道向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面共同筹资的转变。将资金补贴、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补贴和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如何解决好3亿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截至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居家养老成为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广播电视台播音部主任孙维认为,从实践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我国养老服务缺乏上位法,养老标准尚不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养老服务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制度支撑,应当通过立法为老年人获得养老公共服务提供法律保障。我国养老服务政策已经成熟,多个省市出台了多部地方性养老服务法规,但国家层级的立法尚未出台,我国养老服务市场缺乏统一和全面的上位法加以监督和规范。此外,作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有待完善。截至2019年,我国已发布和在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国家标准3项,发布行业标准1项、省级地方标准49项,覆盖日间照料、生活照料、康复护理、陪同就医、助餐、助浴、服务设施配置、宜居社区建设等内容,但现有标准主要集中于机构养老服务领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较少,国家标准甚至为零,存在较大漏洞。特别是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人员(服务对象、服务人员)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依然空白。
二是社区居家养老人才队伍不足,服务水平不高,内容不够丰富和多样化。社区养老服务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服务人员。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不足30万人,距离达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培育1000万养老服务人员”的目标有巨大提升空间。从业人员素质方面,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整体上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就业相对困难,提供的服务内容较为单一,主要是基本日间照料护理,绝大多数无力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康复护理服务,更谈不上心理慰藉、患病治疗等增值服务。调查显示,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存在明显供需错位,精神关怀严重不足问题。其中面向特定人群,如空巢、独居、孤寡、高龄等老人的医疗护理、心灵干预、精神慰藉等服务亟需改善。
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盈利能力较差,人力成本较高,管理和运营经验不足。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政府补贴、照料服务和助餐服务,其他多为公益性质或低价服务。调研发现,月收入不足五万的社区养老机构占据一半以上。而在所有收入中,政府补贴占据主要部分,政府补贴占总收入50%以上的驿站高达40%。由于社区缺乏自我造血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费及基础设施费用难以筹措,政府部门经费紧张和基层社区的经济困难,成为大多数欠发达城市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瓶颈。此外,人力成本高是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普遍面临的另一难题。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是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主要组成部分。护理员工工资低、工作压力大,使得养老护理员不仅招收难度大且流失率高。许多企业不得不放低选拔标准,招收非科班出身的养老护理员,这些原因导致许多养老护理员职业素养较低,上门居家养老服务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形成恶性循环。管理方面,由于缺乏专业对口的管理型人才欠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的现实状况。以上问题都极大制约了我国社区养老机构探索可持续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为更好满足广大老龄群体的社区居家养老需求,探索兼具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可持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实现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和产业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孙维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完善社区居家养老领域法治和标准体系建设。做好社区居家养老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构建社区居家养老制度体系。一是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立法规范。明确政府职责、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障等重要规定和条款,并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进行量化,理顺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最大限度地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二是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完善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养老服务市场行为,不断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制度。
二是优化服务供给,加强社区居家养老人才队伍和服务品质建设。一是通过加大补贴力度、降低参保缴费基数、提高经济收入等办法吸引更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大老年医学、心理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大专院校学生到各类养老机构实习或工作,为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解决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欠缺问题。二是以养老需求为导向,逐步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社区居家养老需求信息库。通过上门服务或智能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助急、助医、助洁、助餐以及心理关怀等规范化、多样性养老服务。
三是丰富服务主体,落实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参照市场标准,强化养老服政策支持的多元性与针对性。一是加大财政投入,通过资源整合、置换、租赁等方式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以建设或改造,切实缓解社会资本进入社区居家养老领域的经营成本。二是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的参与,实现由政府单一筹资渠道向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面共同筹资的转变。将资金补贴、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补贴和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三是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养老服务项目,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者结合协调联动机制,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养老服务需求。
责任编辑: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