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的若干政策措施
摘要:下一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将与各有关部门、各地一道,依托“一平台三机制”建设,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全力做好机制衔接、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治理、社会融入等重点工作,巩固拓展搬迁脱贫成果,推动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刘颖报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工作安排,近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包括4部分内容,17项政策举措,主要包括:一是提升搬迁群众就业质量,健全就业帮扶工作机制,保持大型安置区就业领域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二是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培育壮大社区集体经济,提高安置区资产运营效益,盘活商铺等经营资产,盘活迁出区资源资产。三是加快安置区与迁入地融合发展,提升完善配套设施,促进搬迁群众快速融入,建立搬迁家庭新增人口住房困难保障机制。四是建立定向精准帮扶长效工作机制,支持大型安置区创建“稳得住、能致富”搬迁示范区。《政策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实现大型安置区搬迁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与安置区地居民平等共享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下一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将与各有关部门、各地一道,依托“一平台三机制”建设,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全力做好机制衔接、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治理、社会融入等重点工作,巩固拓展搬迁脱贫成果,推动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