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摘要:据了解,《条例》在结合江西实际的基础上,从强化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四个方面为江西省信用建设体系保驾护航,《条例》坚持审慎原则、坚持统一管理、坚持宽严适度三个原则,对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郑艾伽 记者华斌报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为更大力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前,江西省政府出台《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标志着江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江西省积极健全法制体系、强化信息归集、提升应用服务质量,全省信用环境明显改善。“《条例》的出台,是推动我省迈入新发展阶段的现实要求,对于加快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江西省发改委一级巡视员郑沐春介绍。
据了解,《条例》在结合江西实际的基础上,从强化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四个方面为江西省信用建设体系保驾护航,《条例》坚持审慎原则、坚持统一管理、坚持宽严适度三个原则,对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目前,江西正着手研究制定江西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与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以推动全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提升全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化水平。
作为江西省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江西省发改委将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牵头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加快信用法制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归集共享质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干在实处。”郑沐春说道。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