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贸区条例3月11日施行60条“硬核”举措赋能高质量发展
摘要:《条例》含60条举措,紧扣湖南特色,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长沙、岳阳、郴州三大片区将领会好、运用好各项举措,继续种好制度创新“试验田”,构建好对外合作“先行区”,打造好外贸发展“新高地”。
本报讯 记者邢成敏报道 近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含60条举措,紧扣湖南特色,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长沙、岳阳、郴州三大片区将领会好、运用好各项举措,继续种好制度创新“试验田”,构建好对外合作“先行区”,打造好外贸发展“新高地”。
金融改革创新赋能自贸区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探索与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举措,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时,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支持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支付便利化改革,简化资本项目外汇支付手续,放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促进跨境投融资结算便利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进行金融产品、业务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
高水平打造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条例》指出,要利用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平台,引导对非经贸企业集聚发展,培育非洲非资源性产品在华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中西部地区对非客流和物流中心;通过举办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打造国际知名展会品牌,建立中非合作常态化机制。对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条例》还提到,要建设非洲特色非资源性产品“非洲投资生产-融资进口-保税加工-全球销售-易货贸易”产业链;创新易货贸易模式,建立具有信息发布、交易撮合、金融服务等功能的易货贸易服务体系;探索创新对非经贸合作金融平台和产品,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在对非跨境贸易、清算结算、投融资等领域落地。
高质量打造“连长江接湾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条例》重点提到,加快长沙四小时航空经济圈建设,推动第五航权落地,拓展国际(地区)航空客货运航线,提升中欧班列(长沙)运营规模和质量,加快发展长沙陆港型物流枢纽。提升岳阳城陵矶港区功能,建设岳阳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全面推进黄金水道建设,支持企业有序发展岳阳至香港水路直航航线,积极拓展至东盟、日韩等国家和地区接力航线。支持郴州开辟直通港澳的快速通道,建设湘粤赣省际区域物流枢纽。(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记者邢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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