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将对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
摘要:“通知”指出,各地区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内容备案制,对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培训计划、安排班次、学员数量、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培训层次等相关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建立“一校一台账”,并动态更新。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施文郁报道 1月11日,大连市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严防校外培训旧态重演,寒假期间,大连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培训行为。同时还将扎实织密校外培训监管网,严防隐形变异。全面落实中小学校管理主体责任,实施校内监督。另外,大连积极构建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自身建设。
此次专项治理,大连全面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寒假前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布辖区内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相关基本信息,方便学生及家长查询和选择;同时,督促指导各校外培训机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制定统一规范的信息公示栏,公示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收费退费制度、招生简章、收费标准、课程计划、教师身份信息、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双减”工作承诺书》等重要信息。同时,各地区要持续开展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专项排查和常态化督查,实行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要严把培训材料审核关,建立培训材料双审制,对涉及意识形态属性较强内容和执行课程标准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坚决不能出现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等问题。要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明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划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红线,加强从业人员常态化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利益,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培训活动。
针对收费行为,大连将全面进行规范。“通知”指出,各地区要督促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严格按照“应托管、尽托管”的要求,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将银行资金监管工作情况作为对培训机构的重要检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应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通过“管住钱”,有效约束校外培训机构的资金使用,有效防范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预收费票据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以举办者或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通知”指出,各地区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内容备案制,对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培训计划、安排班次、学员数量、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培训层次等相关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建立“一校一台账”,并动态更新。各地区在寒假期间每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辖区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巡查。要通过推门听课、查阅培训材料、与学员及家长座谈等多种方式,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培训活动。要严防培训机构违规开设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班、违规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适时曝光。要充分发挥各地区学科类鉴别专家委员会作用,依申请有序开展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如鉴定的培训项目属学科类,要及时引导转型。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