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中国如何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摘要:目前,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还不稳固,长江岸线利用结构和布局欠合理,部分生态敏感岸段遭占用和干扰,工业、城镇、农业等水污染防治仍有不少薄弱环节、生态流量保障等仍需加强。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题:中国如何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小水电清理整改、“清废行动”、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长江大保护战略”提出以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整治力度之大、影响之深前所未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已发生转折性变化,“十四五”时期,中国如何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中国经济重心、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历经多年开发建设,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仍未根本转变,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
2016年1月5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重庆召开。中国官方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要先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18年12月,中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了长江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重点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其中包括,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等。
为着力解决长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围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一系列行动紧锣密鼓展开,中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打响。长江流域劣V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绿盾”“清废”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以及组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等,带动整体长江保护修复工作,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陆军说,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较2016年提高14.4个百分点,干流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
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为了让长江休养生息,2020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开始实施。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2021年3月1日,中国第一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十三五”已经圆满收官,“十四五”已经拉开序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的提出和不断深化实施,有力地促进了长江流域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多位专家指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长江病了,而且病的还不轻,2016年以来,各方面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但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目前,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还不稳固,长江岸线利用结构和布局欠合理,部分生态敏感岸段遭占用和干扰,工业、城镇、农业等水污染防治仍有不少薄弱环节、生态流量保障等仍需加强。
推动长江生态环境由量变向质变飞跃
陆军提出,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要求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明确要突出重点、力求突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攻坚。
专家指出,“十四五”期间,应坚持问题导向,力促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努力推动生态环境由量变向质变飞跃。针对长江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和协同治理力度不够等问题,应一体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和岸线“四水一岸”保护修复,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
同时,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做好“十年禁渔”工作。在低碳发展方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钢铁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推动破解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瓶颈问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完)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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