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创新性提出“4+4”任务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实施
摘要:《规划》创新性提出“4+4”任务模式,即:优化4个环境、完善4个体系(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高标准的质量发展环境。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朱向羽 记者梁喜俊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新闻发布会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天平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该《规划》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批的“N”类综合保障专项规划,日前已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
《规划》明确了内蒙古“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同时《规划》以定量的方式提出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项目等5个重要预期性指标,以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举报按期核查率、千人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等6个重要约束性指标。
《规划》创新性提出“4+4”任务模式,即:优化4个环境、完善4个体系(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高标准的质量发展环境。建立现代化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高效能的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多元集成的协同共治体系、夯实市场监管的基础支撑体系)。综合安排了37大项业务,涵盖了当前市场监管常规工作,兼顾了市场监管改革发展需要,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构建“大市场”、提升“大质量”、做实“大监管”提供依据并留足空间。同时,《规划》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两个基地”、守住安全底线三个方面,设置了16个重大项目。
《规划》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规划评估等方面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提出了实施保障的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