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国发院报告:较好精准测度住房可支付性,实现精准施策、因城施策
摘要:该研究为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预期引导,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住房泡沫和金融风险,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提供参考依据。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张洽棠
12月28日,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发布暨中国住房政策研讨会正式召开。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国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况伟大发布中国135个大中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2010-2020),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发布的理论价值、政策价值和现实意义,并对未来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的完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指出,中国住房和房地产市场进入了新阶段,城镇化、老龄化、人均住房面积、土地财政、房产税立法和试点都进入新的阶段,房地产业按照过去模式发展,必定会导致中国产业空心化和金融泡沫化,不仅对国民经济带来冲击,而且对房地产业本身带来巨大风险,但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经济支柱行业的地位依然没有发生变化,中国难以承受房地产市场硬着陆,唯一出路是软着陆。
该研究是自2018年连续第4次发布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通过科学构建住房可支付指数体系测度了2010-2020年中国135个大中城市的房租和房价可支付能力。该研究为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预期引导,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住房泡沫和金融风险,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发布有4个特点。第一,该研究基于家庭金融理论、消费理论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构建住房可支付指标模型,克服了传统30%的住房可支付指标缺乏理论基础,在时空上静止固定不变的弊端;第二,住房可支付问题本质为住房消费问题,该研究根据产权选择理论(tenure choice theory)将房租可支付指数和房价可支付指数关联起来,统一在住房消费框架下,并据此构建房租可支付指数和房价可支付指数联合分布。第三,该研究住房可支付标准与传统标准进行了比较,发现传统30%的房租可支付指标和3-6倍房价可支付指标高估住房可支付困难程度;第四,该研究将住房可支付性分为负担不起、严重支付困难、中度支付困难、轻度支付困难和无支付困难五类,与传统指标将住房可支付性分为负担不起、支付困难和无支付困难三类相比,能较好精准测度住房可支付性,实现精准施策、因城施策。研究成果包括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标模型,2010-2020年中国135个大中城市房租可支付指数及其分布,2010-2020年中国135个大中城市房价可支付指数及其分布以及2010-2020年中国135个大中城市住房支付能力指数联合分布四部分。
责任编辑:张洽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