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方位打造新时期信用环境
摘要:下一步将对标党代会提出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推进辽宁信用环境建设。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汪险峰报道:12月19日,在中共辽宁省委召开的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赵爱军表示,辽宁省发改委将对标党代会提出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辽宁信用环境建设。
赵爱军介绍,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辽宁省委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辽宁省委书记张国清多次强调指出:辽宁振兴发展必须解决好发展环境问题。党代会报告提出,“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用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重拳打击违法失信行为”,这为我省信用环境建设指明了方向。
按照省委部署,今年我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和《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等2部具有时代感和辽宁辨识度的信用法规,为“信用辽宁”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下一步将对标党代会提出的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推进辽宁信用环境建设。
一是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领域全方位打造新时期辽宁信用环境。严格落实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加强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信用动态评价和失信责任追溯,发挥信用评价对市场主体的奖惩作用。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选等活动,选树诚信典范,营造崇尚守信践诺的社会氛围。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二是构建行政、市场和行业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信惩戒格局。行政性惩戒要“出重拳”。对惩戒对象申请财政性资金等严格限制,市场准入从严审查,加大检查频次,形成强大监管压力。市场性惩戒要“扩范围”。向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推送惩戒对象信息,在融资贷款等市场活动中广泛应用,让失信主体“处处碰壁”。行业性惩戒要“立导向”。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主体采取业内通报等自律性惩戒措施,树立守法诚信经营正确导向。社会性惩戒要“树共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失信案例,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三是拓展守信联合激励,让守信有价、守信有用。完善守信受益体制机制,推进“信易贷” “信易批”等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让信用良好主体获得便利和优惠。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事项过程中,对诚信典型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服务措施。在会展、银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通过上述举措,让诚信成为每一个企业和个人可变现资源,从而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主动守信。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