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楷模引领诚信风尚 山东德州召开“诚信单位”表彰会议
摘要:“诚信单位”既是诚信楷模,又是文明标兵,更是社会导向。德州市将对“诚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年审一次,“诚信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本部门信用工作,共同分享诚信果实。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李佳林、林晓、记者高杨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山东省德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2月15日上午,德州市举行2021年度“诚信单位”表彰会议,来自全市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50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职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楷模受到隆重表彰。
图为2021年度“诚信单位”表彰会现场。供图:德州市发展改革委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继续开展了德州市“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并由德州市发改委、德州市委宣传部、德州市文明办、德州市工信局、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德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德州中心支行、德州银保监分局8家单位联合举办。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自下而上推荐、资格审查、诚信事迹及宣传片两轮打分、信用核查、征信核查、征求县市区意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8家单位召开评审会议、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评选出50家“诚信单位”、50家“诚信提名单位”。
在表彰会上,德州市立医院、山东茂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山东消博士消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负责人作为诚信单位代表,上台介绍各自诚信建设情况,纷纷表示要维护和利用好诚信品牌,在诚信中谋求更大的发展,更大的进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据德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高洪玉介绍,德州市连续开展两届“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作为一项全国创新性工作,既是德州多年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延续和升华,也是推进全市各个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又是新形势下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活动形式。高洪玉表示,德州市将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诚信单位”的先进事迹,积极发挥典型模范的带头效应,弘扬社会正能量,让受表彰的部门和单位成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中坚力量,成为带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坚持诚信原则的助推器,共同营造“言必实,言必信,言必果”的良好社会诚信氛围,培育更多的诚信典型单位,让“大德之州、诚信之城”品牌叫响全国。
“诚信单位”既是诚信楷模,又是文明标兵,更是社会导向。德州市将对“诚信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年审一次,“诚信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本部门信用工作,共同分享诚信果实。对诚信创建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失信行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及时取消称号。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