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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开办

2021-12-15 10:47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海南省于今年2月成立了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联动56个部门着力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到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营商环境问题“绝不回避、接诉即办,实事求是面对、依法依规解决”的要求。

本报讯  罗津  记者王心武报道  日前,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海南自贸港请您来投诉”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新闻发布会,公布海南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渠道和受理情况。据统计,平台自今年6月30日上线以来,受理各类问题投诉707件,办结412件。

海南省于今年2月成立了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联动56个部门着力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到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营商环境问题“绝不回避、接诉即办,实事求是面对、依法依规解决”的要求。

市场主体遇到的各类营商环境问题都可以通过平台反映:一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违反规定增加或者变相增加办事事项、办事环节、办事材料或者延长办事时限的;二是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擅自收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的,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不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意见的;三是拒绝、推诿、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不担当、不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门好进、脸好看、不办事,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格、以罚代管、过度执法的;四是新官不理旧账、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司法机关生效裁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的;五是对市场主体故意刁难、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的;六是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七是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的;八是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营商环境问题受理渠道覆盖线上和线下。目前,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线上受理平台主要有四个入口,包括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海南省政府网”或“hns-zfw”“海南营商环境”小程序及“海易办”APP。

不仅如此,市场主体也可通过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官网、各市县人民政府官网等提供的平台入口提交涉及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同时,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还通过走访企业等多种方式,拓宽问题线索受理渠道,助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责任编辑:刘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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