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渝杭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路线图”已定
摘要:王红表示,北京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力争在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不动产登记、投资贸易、监管执法、市场主体退出、知识产权、数字经济、数字政务等十大领域实现创新突破。近期,北京市政府已经印发5.0版营商环境改革政策299项任务。
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本报记者苗露/摄
本报记者 | 季晓莉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着力破除阻碍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稳定市场预期,共提出10个方面百余项改革举措。这些改革措施针对性和普惠性较强,旨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不是“栽盆景”,而是多育良种、移植全国。
试点城市选择标准:改革基础较好
在近日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介绍,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确定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这6个城市产业体系完备、市场主体规模比较大,已经进行了很多探索,有较好的改革基础;另一方面是它们涵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兼顾了东西部地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大。
今年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公布2020年全国80个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结果显示有25个城市的营商环境便利度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强,北上广深海杭均跻身中国25个营商环境便利度最高的城市。
北京和上海近年为提升中国整体营商环境和国际排名作出了突出贡献;广州和深圳是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国际对标和全面优化的主力军;重庆则位列全国14个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由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1年全国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杭州营商环境满意度得分连续3年在该榜单保持全国城市第一。
《意见》新内容:进一步破除市场隐性门槛壁垒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方便市场主体办理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开户、注销等相关手续;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与部分重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开展“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推行涉企事项“一照通办”,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意见》强调,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实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要加快打破信息孤岛,扩大部门和地方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推动更多数据资源实现安全高效互通共享。
深化改革:投资审批、招投标、信用修复是重点
《意见》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试点的事项有18项,涉及投资审批、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等方方面面,都是需要大力协调的改革事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在吹风会上表示,首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例如北京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集成优化相关行业建设审批系统;上海推进重大项目审批流程便利化和跨区域项目管理,深化精准服务;重庆运用大数据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杭州协同推进“标准地”“区域评估”改革来破解“用地难”“报建繁”问题;广州、深圳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鼓励和支持试点城市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推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改革衔接,强化审批数据共享,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法规司负责同志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着力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实现从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到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比如,北京制定电子交易平台功能标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署等环节都可以在线标准化办理;上海建成招投标大数据智慧监管系统,推进统一的在线监管、投诉处理、信用奖惩;重庆通过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信用体系,把招投标交易信息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杭州大力规范远程异地评标业务流程;广州主动公开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督;深圳常态化征集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消除招投标过程中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隐性壁垒。
据法规司负责同志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破产信息共享机制,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比如,北京对完成信用修复的失信市场主体,按程序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上海推出信用修复“一件事”,满足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查看修复进展、下载修复证明文件;杭州联合南京、宁波、无锡,探索为失信行为主体提供重塑自身信用的合法途径,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北上广:已经形成下一步试点改革方案
北京市副市长王红在吹风会上表示,试点为北京市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意见》推出了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将有利于促进北京市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综合授权赋予北京市更大自主改革空间,例如调整适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破产企业财产处置等一批法律法规政策,下放工程资质审批等一批国家权力事项,探索实施“一证多址”等先行先试举措为北京市深化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北京市提出了近200条改革建议,在《意见》中都给予了充分体现,如打通制约各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等一批数据壁垒,解决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等一批地方难以推进解决的问题,打破对外地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等不合理的限制条件。
王红表示,北京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力争在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不动产登记、投资贸易、监管执法、市场主体退出、知识产权、数字经济、数字政务等十大领域实现创新突破。近期,北京市政府已经印发5.0版营商环境改革政策299项任务。
上海市副市长吴清在吹风会上表示,未来将依托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动更多的涉企高频事项“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全面实现到政府办事,凡是政府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不要再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予提交实体证照;实现服务资金补贴税收等政策“免申即享”“精准兑现”;围绕落实国家战略在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等战略功能区,积极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深化服务、人才、资金、数据等一些要素流动型开放,开展贸易便利化和审批审评制度联动改革;继续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多元共治,提升监管效能。
广州市常务副市长张勇在吹风会上表示,将对照试点目标、任务、清单,坚持把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作为关键,构建一个改革事项对应一个方案、一套操作规范、一批应用场景和一套评估体系;研究数据赋能审批流程再造,健全数字化政务服务,逐项梳理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互认业务场景,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制定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举措,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标准,重点围绕数字经济领域探索监管创新;打造更多“单项冠军”,形成“广州经验”,在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中展现广州担当。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