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尽责促发展 履职为民谱新篇
-----通化市打造府院联动工作成效显著
摘要:2019年通化市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二审出庭率较低,仅为18.2%和16.5%,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要求差距极大。部分出庭应诉人员应诉意识不强、能力水平不高,甚至不了解案件情况和不遵守证据规则、不配合法院调解,难以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 郭东波 近日,记者从通化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自通化市推进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联动工作启动以来,府院各方不断加强协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成效显著。
着力解决“告官不见官”,确保行政机关出庭发声
2019年通化市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二审出庭率较低,仅为18.2%和16.5%,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要求差距极大。部分出庭应诉人员应诉意识不强、能力水平不高,甚至不了解案件情况和不遵守证据规则、不配合法院调解,难以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各方精准施策,通过召开府院联动座谈会、推进会、白皮书制度等形式,发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专项报告,将应诉情况进行研判分析,精准施策,同时通过庭审旁听等方式,不断发挥专业合议庭功能,庭审前、中、后分别增设出庭负责人介绍环节、独立发言环节、评价反馈环节,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辖区四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聚焦关键指标 突出问题导向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通化市各级行政机关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一些部门仍存在履职尽责失当、理解与适用法律偏差、责任意识和应诉能力不强等问题。据市中级法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通化市行政执法情况仍不容乐观,主要体现为行政诉讼案件居高不下、行政机关败诉率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和司法建议办复率低、各地区行政案件不均衡。2019年,通化市一审行政案件经实体审查后,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06件,实体败诉率占已结案件的68.9%,二审行政案件败诉16件,占已结案件的16.49%,平均败诉率高于我省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28.8个百分点。两院依托府院联动平台,为行政机关把脉开方。一是充分发挥白皮书示范作用。两级法院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各县(市、区)政府涉诉案件情况发送分报告,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通报反馈行政机关。二是发布行政争议典型案例进行类案指引。借助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共同探索建立将典型案例裁判理念转化为执法规则的衔接评价制度。三是通过建立“一个中心、九项机制”,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目标载体,诉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案件增量。府院各方对照国家要求和全年目标任务,加强调度、协调、督查,共同解决征拆、环保、清欠、破产、信访、民生等各类难题,截止到2021年9月,通化地区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28件,同比下降12.8%,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26.0%。四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司法建议办复率、行政机关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裁执分离率均达到100%,府院联动效果凸显。集安市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从源头破题前端治理 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圈
自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各方坚持以诉前解纷网络化、专业解纷一体化、解纷效能综合化为抓手,全力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一是重大行政行为全程跟踪指导。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生态环境等重大群体利益案件,指定专人全程跟踪,做好政府与法检两院之间的衔接配合。二是诉源治理全域网格化,精准对接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依托法院“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全力探索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通化辖区内161名法官融入基层网格413个,二级网格356个,一级网格57个。三是形成“行政法官+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的多元解纷团队。及时发现和预警网格内的苗头性行政争议,主动参与网格内行政纠纷会商,指导基层组织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建立“一庭两所一会”(派出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合化解纠纷机制,对涉农、涉地等类型案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五是由法院牵头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心,综合运用调解、协调、依法裁判、司法建议、司法救助等方式,丰富行政审判权力救济功能,提升行政审判效果,将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等三类案件纳入诉前调解。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高校学者、退休法官、律师组成的调解员队伍,激活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和诉前调解,“四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负责到底。今年1-10月份,全市共受理诉前行政争议173件,共化解151件,化解率为87.28%;加强信访隐患排查,化解涉法涉诉案件405件。东昌区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以法护企安商 府院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府院各方以打造营商环境服务品牌集群为引领和方向,通过探索诉源治理、营商优化、绿色司法等方式,优化法律服务,为通化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为企业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市检察院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制定《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市工商联召开转型联席会议,签订《关于加强通化市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工作战略合作意见》。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新一轮“挂案”清理工作,共清理涉企刑事诉讼“挂案”3件、公安侦查阶段“挂案”6件,依法对13个民营企业及经营者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被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公诉阶段对4名民营企业经营者由逮捕改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二是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对重大项目积极提供法律风险意见,预判和排查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和矛盾点,尤其针对征收拆迁项目,两级法院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官干警,联合社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诉前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因征收拆迁可能引发的邻里纠纷、分家析产等矛盾,做到早摸底、早发现、早调处,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三是强化僵尸企业处置联动。围绕企业破产重组、合同执行、产权保护、市场秩序等领域,开展联合行动,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作模式,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深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源头治理。法检两院与金融、通信、市场监督、公安等多部门多方合作,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发布环境保护审判绿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创新府院联动“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协同共治模式”。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导下,不断扩大司法协作“朋友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法检两院、行政机关在哈尼河湖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互通,执法办案信息及时共享;建立联动协作配合制度,对违法情形严重、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犯罪案件和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重大案件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代表在最高人民法院东北三省府院联动会议上做经验交流。通钢“债转股”案件的审理,写进了最高院人大报告中。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被高检院第七检察厅《中国行政检察发展报告(2020)》采用,《工作意见》被最高检察院在《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刊载,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李某某破坏生态公益诉讼案,系我省首例以劳务代偿方式审结的公益诉讼案,达到了兼顾惩治、保护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多赢目标,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不断完善联动平台,赋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20年至今,通化市先后召开2次府院联席会议,将府院联动由一府一院升级为一府两院大格局,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覆盖多部门多领域。一是建立健全联动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市政府与市中级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府院联动服务和保障“十大行动计划”顺利推进的意见》等7个文件,建立了9项联动机制,市检察院制定《通化市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并与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通过文件的方式,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为府院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法检司法审查和调查核实专业优势,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二是扩展形成社会治理联动新格局。府院各方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争议化解、重大项目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共同会商,合力攻坚,形成联动新格局。法院与司法、人社、工会、仲裁、银行、保险等部门联合出台多个诉调对接意见,促进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政府法制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整合,建立依法行政网状共建格局,依托重大矛盾纠纷府院联动处置机制、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通过“两个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中心及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同时依托市区两级法院的“两个一站式”建设,积极引进各类社会调解力量开展纠纷实质性调解,主动参与党委政府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以“法庭+”模式积极参与推动“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建设,健全“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打造家事审判、金融审判、“道交一体化”等专业化、类型化调解平台,努力推进多元化解、不断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政府执法机关主导监管、司法机关提高保障、科研机构提供智力支持、企业承担社会主体责任、提升公众法治意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共治的治理新格局。
倾力构建“全域全程式联动网” 创建完善府院治理大格局
自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各部门聚焦矛盾化解,畅通渠道,创新方法,系统深入地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的完善落实,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执行联动等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大幅提升联动的主动性、时效性,织实织密独具特色的“全域式”府院联动网。今年以来,府院联动从“一府一院”升级到“一府两院”,在每年召开联席会议的基础上,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动工作从情况介绍、信息互通、总体研判向问题导向、破解难题、深层协作转变,强化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两端发力”,推动实现宽领域、多维度联动框架。一是统筹制度优势。在市域层面,从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源头治理、增强各级联动、突出创新特色、推进重点项目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总结完善业务联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的成熟经验,着力健全整体治理的制度机制。二是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市域治理的重要指标,加强专业解纷一体化建设,在矛盾多发领域积极与政府部门联动,建立专业化调解组织,成立一站式解决道交纠纷的一体化处理中心;建立“调、险、赔、认、防”(专业性调解、定制医责险、理赔及时、司法确认、风险防控)五位一体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与工会、商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建立诉调工作机制;建立巡回办案、多元化解、普法宣传教育“三位一体”的矛盾预防化解和法治宣传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调处在一线,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服务就在身边、解决就在身边。三是健全“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实施、“一张网”推进的工作机制。整合碎片化政策资源,形成推动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强大合力。不断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政府负责机制,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参与体制。四是推进“一站式”建设。通过市县两级法院的诉调对接平台,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配合,发挥诉前、诉中、诉后相衔接的“一揽子解决纠纷”机制的优势,积极引导涉诉机关及早介入、主动作为,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打造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挑选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组建调解专家库,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以府院联动为依托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遗留的征迁、行政给付、劳动和社会保障、社区用房等问题,及时与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会商解决机制。通过微信视频等新媒体形式畅通当事人的救济渠道,弥合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分歧,促使争议双方在互信互谅的基础上,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框架范围内,实现案结事了、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