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
摘要: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就业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八项重点任务。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冯博 记者梁喜俊报道 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内蒙古自治区编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就业工作发展蓝图。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王林介绍,“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28.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较低水平。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72.8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264.3万人次。
《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内蒙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
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就业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八项重点任务。
一是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二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稳定脱贫人口就业。
三是激发“双创”带动就业活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支持各类重点群体投身创业。
四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五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六是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七是提升劳动者就业质量,增进劳动者获得感,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
八是有效防范化解就业失业风险,健全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失业风险应对。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