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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追责57名负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干部

2021-12-01 10:40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本报讯  罗津  记者王心武报道  11月27日,海南省委、省政府通报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2020年5月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督察发现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海南省,要求认真组织调查,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5个问题包括澄迈县肆意围填海破坏红树林、海南省生活垃圾及渗滤液污染问题整改不力、部分矿山违规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昌江县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突出、海南省自然保护区管护问题突出。

海南调查核实后,对11个党组织、57名责任人员开展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7人。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以最严的规划、最严的措施、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精心呵护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但以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说明,仍有个别地方、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为此受到严肃追责问责,教训非常深刻。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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