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举行
摘要:11月27日,由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联合主办的首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在“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举行。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鲁怡 杨黎 记者孙弋弋报道 “国企应率先设立‘首席社会责任官’,增设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探索建立全员履行社会责任的考核评价机制。”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在首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期间提出了建议。
11月27日,由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联合主办的首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在“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举行。
据了解,把“枫桥经验”与企业社会责任联系起来,集中研讨两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在国内尚属首次。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会长蔡宁介绍,新时代“企业枫桥经验”是指根据“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原理,以员工为基础,采取调解仲裁等多种矛调机制,努力化解企业内外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平安企业。
“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现有13万余家企业,一些企业内部外部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主动化解各类涉电矛盾成为企业的平稳发展的重要一环。对此,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丁光飞认为,企业内部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结合,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符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价值取向。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在接受中国发展网记者采访时说,中央要求企业既要履行经济责任又要履行社会责任。目前不少国内企业已设立社会责任部,但正式设立“首席社会责任官”的十分罕见。他建议,国企带头探索建立全员履行社会责任的考核评价机制,架起“枫桥经验”与企业社会责任互联互通的彩虹桥。
“把企业与员工、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环境可能产生的利益纠葛等各类矛盾纠纷统一纳入预测预警范畴,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前感知、提前发现、提前调处。”夏学民说。
研讨会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副巡视员李丹建议,“企业枫桥经验”应该走标准化之路,把已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度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转化提升为标准,起到推广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