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次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16条”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曲静怡报道 11月24日,北京市经信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16条,全面落实国家近期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措施,针对首都中小企业特点和发展诉求,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保障企业权益、做好企业服务四个方面优化支持措施,助力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针对首都中小企业特点和发展诉求,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保障企业权益、做好企业服务四个方面优化支持措施,助力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设置隐形门槛、不以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拖欠账款。
《若干措施》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研,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成本上升、融资受限、权益易受侵害、服务需求多样等问题,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从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保障企业权益、精准做好企业服务“四个方面”拟定对应举措,征求了相关单位、协会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收到的意见建议积极予以采纳,最终形成16条措施。
在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支付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比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继续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鼓励辖内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鼓励各区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独角兽、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中小企业及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扩大普惠金融供给,引导各类基金支持,分担文旅企业履约风险,加强金融数据共享。比如,引导银行业加大首贷服务力度,至2023年末,力争累计拓展小微企业首贷户14万户以上,累计发放小微企业首贷金额1500亿元以上;统筹用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本市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尤其是对集成电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和前沿领域中小企业加大股权投资供给。
在积极保障企业权益权益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市场价格执法,畅通诉求反馈通道。比如,优化应急运输专用通道政策,保障应急物资和中小企业必要的生产物资优先便捷通行;鼓励国有企业推进优质优价采购,不得设置阻碍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隐形门槛;在“京通”APP中开设中小企业服务意见建议征集平台,及时总结反映集中的诉求,提出改进举措。
在精准做好企业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进企业“一件事”集成服务,积极匹配人才需求,精准服务赋能企业发展,促进“专精特新”重点企业梯度发展,支持企业上市,加强考核评估。比如,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完善不同梯队企业识别标准,扩充在库企业数量;推进辖内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
责任编辑:曲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