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7地区入选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摘要:2018年1月,杭州市、温州市和义乌市共同入选了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截至目前,浙江共有10个地区入选,总数居全国第一。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孙弋弋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全国共34个地区入选,浙江的宁波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和丽水市7座城市榜上有名。
其中,宁波市坚持“信用宁波”数字化、法治化建设,高起点推进社会信用条例人大立法,高质量编制信用“十四五”规划,高标准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62个行业领域推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司法、口岸、跨境电商等系列工作形成“宁波样板”;推动40个“信易+”场景落地,助力公共服务和公益普惠,获得群众广泛好评。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宁波稳居全国前列。金华市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围绕需求导向、应用导向、创新导向,高水平建设系统全面、规范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持续打响“信义之城、和美金华”金字招牌;推出“信义金”“信义居”等创新应用,实现礼遇措施17万余次;探索“信用+社会治理”新模式,在浙江省首创线下信用社区驿站;创新告知承诺制,实现承诺监管双闭环,为办事群众取消证明107万个。
2018年1月,杭州市、温州市和义乌市共同入选了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截至目前,浙江共有10个地区入选,总数居全国第一。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