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市出台硬核措施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
摘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把握“三无”“三可”要求,全面创优营商环境,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赵志斌 记者郭建军报道 近日,晋中市印发《全面提升准入服务便利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无”“三可”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让在晋中投资兴业的人办事情、跑手续享受到更为舒心的便利化服务。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把握“三无”“三可”要求,全面创优营商环境,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及《晋中市全面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晋中市第一时间起草了《全面提升准入服务便利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旨在充分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晋中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提升准入服务便利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提出12项措施、43条具体办法。其中,在测算基础上,提出晋中市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市场主体达到64万户,每年按20%的平均增幅增长。12项措施包括:增强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提升企业开办网上服务能力、推动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提升身份验证服务水平、改进现场勘验和检验检测方式、加大年审类事项改革力度、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创新金融保险服务模式、拓宽“一件事”办理领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大优惠政策兑现力度、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与此同时,在43项具体办法中,26项是具有晋中特色的创新突破措施,通过改革措施助推倍增计划实现。比如,对公司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实行市县通办;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实行县乡属地通办;将食品“三小一摊”(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登记事项纳入“多证合一”管理;取消省外和市外审查通过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到晋中发布前备案;探索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成员全部由农民组成的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等手续办理条件;加快政务服务网、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与金融服务系统对接,实现企业在银行网点办理企业开办业务等,必将有力提升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