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园区:开发模式各异,发展经验值得提炼
摘要:经过十几年的园区开发和运营,在非园区成为中国发展模式、管理理念、文化和价值理念等软实力输出的重要渠道和“走出去”的重要名片,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支撑性载体。
陈颖仪
近年来,受到全球对外投资形势低迷、国际政局不稳定等一系列因素影响,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推进过程中缺乏战略性的指引,缺少对当地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的专业判断,存在较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导致对外投资区域和行业分布多而散,企业单打独斗、彼此孤立的现象普遍,对外投资推进进程缓慢。产业园区是中国改革开放最成功的经验之一,正成为全球共建“一带一路”、开展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中国方案”,获得了国际社会普遍共识。考虑到非洲错综复杂条件的投资环境,境外园区的打造成为中国对非投资的重要平台。研究中国在非洲境外合作产业园区的开发模式,有助于提升在非园区的建设管理水平,为企业投产落地提供重要保障,助力促进中国经济“外循环”。
中国在非洲境外合作产业园区(简称“在非园区”)是由中国与东道国两国政府推动、国内企业主导的模式下进行合作开发,是通过创造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吸引投资,聚集优势要素,积极主动地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贸易和经济发展之目标的试验场地。商务部于2005年提出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后续相继出台多项配套政策措施,中国的园区开发商和产业投资人或以独资的形式,或以“组团”出海的形式,或以联合其他国际投资者的形式,在非洲建设境外园区。
经过十几年的园区开发和运营,在非园区成为中国发展模式、管理理念、文化和价值理念等软实力输出的重要渠道和“走出去”的重要名片,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支撑性载体。但在非25家园区中,经商务部考核的仅有四家境外经贸合作区,即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通过国家考核的园区数量占园区总数的比率仅为16%。
为更好总结出一套完整的境外园区开发建设体系,笔者对四家通过商务部考核确认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比总结,提炼各自在开发模式上的差异及开发成效,为现有产业园区发展及未来园区的开发模式提供经验启示。
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政府主导型开发模式
埃及作为非洲第三大经济体,在经济、科技等领域长期处于非洲领先水平,政局相对稳定,政府有能力主导园区开发工作。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的设立、开发均由时任东道国埃及总统穆巴拉克亲自谋划,埃及政府聘请专业园区开发机构,整体设计需满足国家意志,政策、制度和管理手段均有一定的创新权限,有利于政府把握整体开发进度,开发方向满足诉求,但该开发模式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导致投资风险大,投资回收期较长。
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国有企业主导型开发模式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作为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开发单位,其对外投资围绕要素资源,最大化发挥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快速形成产业集群。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在矿产开发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及上下游配套资源,有助于带领矿业产业链全链条集群出海,快速在海外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在企业和员工的入驻后逐步发展配套产业,既满足我国对矿石原料的要求,又发挥东道国资源优势,形成当地特色产业。
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公私合营开发模式
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的开发模式能较好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东道国国家战略规划,当地政府引入中资具备技术优势、资金实力、园区开发能力、运营管理经验的专业园区开发机构联合体,政府和专业园区开发商共同确定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推动实现综合效益。由于东道国国家发展规划对产业选择的影响相对较大,产业选择并非是东道国极具优势的产业,其盈利性和落地性不一定和国家发展阶段和市场需求匹配,园区开发运营面临一定风险。
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私营企业主导型开发模式
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着重考虑经济效益,通过市场配置的机制,实现利益最大化。按照分期实施的开发方式,启动期一般不超过3平方公里,空间开发尺度适宜控制、开发强度弹性调整、开发时序循序渐进,减少前期资本的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契合产业发展与开发经济可行性的要求。但由于前期开发面积较小,初期对国家整体的带动效用有限。
(作者单位: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