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农业农村等4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拒绝”严重失信主体
摘要: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结合本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合理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联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潘晓娟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联合印发通知,启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建设4类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严格遴选确定项目。各地要认真按照相关专项建设规划以及办法有关要求,从储备项目库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编报投资计划。二要加强投资计划审核。省级部门要严格审查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及规划、专项支持范围和投资补助标准等,并应逐一明确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要对项目单位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筛查,确保不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单位的项目,并切实采取“查重”等有效措施,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三要认真填报绩效目标。要按照要求优化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设置,认真填报专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表要随投资计划一并报送。
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结合本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合理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联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