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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各热电联产企业电煤库存达标 可确保全省人民温暖过冬

2021-11-05 14:32 中国发展网 记者 倪文忠
吉林省 电煤库存

摘要:针对电煤保供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迅速出台一系列电煤保供措施。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电煤保供部署和决策要求,全面打响煤电热保供“攻坚战”,全面落实“五路并进”措施。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记者 倪文忠 11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吉林省煤电热保供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孙大维表示,今年以来,受全球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煤炭需求超常规增长等因素叠加影响,全国范围内出现煤炭、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东北地区煤电热保供形势尤为严峻,吉林省作为煤炭资源相对枯竭的省份,电煤保供压力更大、更突出。

针对电煤保供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迅速出台一系列电煤保供措施。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电煤保供部署和决策要求,全面打响煤电热保供“攻坚战”,全面落实“五路并进”措施。

目前协调落实了晋陕蒙地区的电煤供应,相关省区年底前为吉林省补签的电煤长协达到585万吨。

增加了进口煤、市场煤采购,部署各发电公司加大进口煤、市场煤的采购力度,增加了印尼煤、菲律宾煤、俄罗斯煤、蒙古煤等采购,增加近300万吨。

全面落实电煤储备,组织省内发电企业、省级储煤基地和各市州全面提升电煤储备,确保采暖期发电企业达到7-12天储备标准,省级储煤基地和市州储备要达到规定的储备标准。同时,我们协调省内煤矿增产增供,省内煤矿日产量现在已经达到3万吨,吉能集团年底前计划增产100万吨。

此外,建立电煤保供一系列工作机制,省工信厅制定了20条电煤保障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电煤保供工作机制的通知。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要求落实各市州级电煤储备达到采暖期属地电煤需求5%的储备标准;建立省级储煤基地与发电企业合作机制;建立发电企业同城互保机制,依据同城热电企业电煤库存情况,遇有紧急情况,省里实行统一调度,同城联动互保;建立了电煤保供运力保障机制。

按照省委、省政府电煤保供工作要求,省工信厅全面推进落实“五路并进”保供措施,截止到11月3日,全省发电企业电煤库存总量达到334万吨,按冬季耗煤量计算,可用天数达到19天;8家省级储煤基地电煤库存165万吨,已完成省里下达的储备任务;市州级电煤储备达到112万吨,全省电煤总库存达到611万吨,冬季平均可用37天。各热电联产企业电煤库存都达到了国家规定库存标准,可确保全省人民温暖过冬。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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