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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年将新增210亿元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2021-11-03 10:39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到2020年底,全省69个老区苏区的人均财力、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水平分别比2018年提高32%、14%,老区苏区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记者 | 罗勉  潘晓娟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广东省财政在继续加大投入落实好2019年出台的系列政策基础上,5年再新增安排210亿元,专门用于办好老区苏区专项财力补助提标、中央预算内投资配套以及人民群众“喝好水、走好路、读好书”等5项实事,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据了解,广东财政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推动老区苏区加快振兴发展。2019~2020年广东省财政对全省69个老区苏区安排各类补助及新增债券转贷6195亿元,两年新增安排106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新增395亿元),县均增加15亿元。到2020年底,全省69个老区苏区的人均财力、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水平分别比2018年提高32%、14%,老区苏区财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专项财力补助4年4次提标。广东省再次提高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省级专项财力补助标准,实现4年4次提标。本次提标后,老区苏区专项财力补助标准已从2017年的部分老区苏区每县安排1000万元、年度总规模2.2亿元,提高至重点老区苏区每县安排5000万元,其他老区县每县2000万元、年度总规模达20.8亿元,助力老区苏区持续改善民生。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了解到,广东省已第一时间将2021年专项财力补助20.8亿元全部落实到位,资金直达老区苏区,统筹用于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建设维护,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等民生事务及革命老区遗址保护等事务。

“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广东省加大对老区苏区“输血”力度,实现财政专项补助老区苏区“全覆盖”,2019年起每年安排重点老区苏区专项财力补助4000万元/县、其他老区苏区专项财力补助1000万元/县。为增强老区苏区内生动力,广东对标中央对赣南苏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设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2019~2020年落实奖补资金23亿元,支持重点老区苏区招商引资、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广东省财政统筹安排产业类和创新类发展专项资金、倾斜支持老区苏区项目,安排49亿元支持老区苏区所在地市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安排19.4亿元支持老区苏区产业共建;安排梅州市建设综合保税区和国际无水港项目3.5亿元,安排汕尾市设立产业基金5亿元,2019~2020年安排涉农资金413亿元支持老区苏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在民生保障方面,广东省级全额补助重点老区苏区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县级中医院升级建设项目,2019~2020年安排老区苏区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6亿元,补齐地方医疗卫生资源短板。2019年起,广东省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事权根据“一核一带一区”功能定位把全省市县精细划分为4档,重点老区苏区全部纳入第一档地区,由省财政予以100%补助。2019~2020年广东省财政共新增安排超过62亿元,免除重点老区苏区相关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出资责任。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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