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突出整体政府理念
摘要:2015年,浙江出台《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从总体要求、主体内容和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提出指导意见。金华市婺城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为浙江首个市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郭其钰)报道“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坚持大综合方向为统领,以整体性政府理念统筹改革,对行政执法进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重塑,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优化配置执法资源,健全执法协同机制。”日前,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范柏乃如是介绍“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2015年,浙江出台《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从总体要求、主体内容和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提出指导意见。金华市婺城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为浙江首个市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为了现实感知、正确把握和深刻读懂婺城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浙江大学课题组围绕如何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等问题进行调研。
“为解决以往职责边界不清晰、区乡权责不对等、协同联动不顺畅、多头执法不便民等问题,婺城区从整体性政府理念出发,提出了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全智治数字执法体系、全流程执法监督体系、全方位系统联动体系、链条能力提升体系等六大体系。”在范柏乃看来,上述“六大体系”为“大综合一体行政”改革架起了四梁八柱。
如在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中,婺城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编制并及时更新区乡两级监管事项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基层治理网格员协助执法办案,负责日常巡查、线索排查上报、发现和劝止违法行为等工作,为监督考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当前,浙江全省推行的数字化改革正为各项工作赋能。婺城区以数字治理理论为依据,编制了市区乡三级监管事项清单、处罚事项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明确审批、监管、执法的职责边界,重构技术路径,提升执法效能。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