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绘就五年法治建设规划蓝图 力争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
摘要:全面依法治省是一项系统工程,《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省作出了重要部署,勾勒了法治四川建设新图景。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李平贵报道 10月21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成都举行《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上会邀请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世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面依法治省是一项系统工程,《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省作出了重要部署,勾勒了法治四川建设新图景。
今年9月,四川省委印发了《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10月11日至12日,《四川日报》全文公开发布了脱密后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刘志诚从三个方面就《规划》和《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编制《规划》《实施方案》的背景和过程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精干力量,立即启动《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整个编制工作历时8个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反复进行调研论证,先后修改20余稿。编制过程中,开展了书面调研、实地调研、省外考察、专家研讨,面向社会征集了公众意见建议,初稿形成后,又先后三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市州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98条。《规划》和《实施方案》稿形成后,按照程序进行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并报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9月以省委名义正式印发。
二,编制《规划》《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一个地区的发展同样离不开法治的护航。当前,四川省已经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
无论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还是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无论是深入推进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还是推动四川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发挥带动作用,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发挥引领作用;无论是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势见效,还是抢抓西部大开发重大机遇,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都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
在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建设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期,编制实施《规划》和《实施方案》,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的重要路径,是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四川省“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特色亮点。
《规划》作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纲领性文件,既对标中央部署,又立足四川实际,有三个方面的特色。
一是明确提出了“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的法治四川建设目标。整个规划紧扣这一目标,围绕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从维护宪法权威、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形成法治建设合力等五个维度,对2021-2025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二是重点突出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一体化建设和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既是四川担当国家使命的政治任务,也是在历史交汇期迎来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省委夯实治蜀兴川根基,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此,在编制法治四川建设规划时,聚焦如何更好发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法治功能,用了两个专章来布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和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三是鲜明体现了对治蜀兴川的法治经验总结和制度机制创新。《规划》系统总结和承续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法治建设特别是“1+8”示范试点的鲜活经验,将“法治账图”模式、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法律七进”和“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清单”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写入《规划》,上升为制度机制加以推广运用。同时,针对法治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数据库,打造网上“法律服务超市”,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探索建立互联网“分业监管、联合执法”机制等创新举措,切实增强法治四川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实施方案》的特色亮点在于,聚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从三个方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法治护航。
一是强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成效的标准,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提出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深化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等,切实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是强调良法善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老百姓都渴望有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工作生活环境。为此,《实施方案》着力健全社会领域的制度规范,提出加快推进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妇女权益保障、食品药品、粮食安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同时推动完善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通过立良法促善治,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强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理涉及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以法治的方式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培育发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调处等法治类社会组织,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整合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纠纷化解力量,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责任编辑:吕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