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苏政30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保障经济加快复苏
摘要: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供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实实在在、解渴管用的政策措施,并拿出“真金白银”帮助企业纾解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困难。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袁雪飞报道 为更快更好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并加快恢复,积极帮助市场主体稳预期、渡难关,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苏政30条”)。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供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实实在在、解渴管用的政策措施,并拿出“真金白银”帮助企业纾解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困难。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介绍,“苏政30”条在起草过程中,注重靶向发力,聚焦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行业领域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重点帮扶;注重真帮实扶,广泛听取意见和诉求,既着力解决面上共性问题,又点对点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注重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推出“含金量”高的针对性政策,又着眼今后,提出综合性举措;注重综合集成,既延续2020年“苏政50条”畅通经济循环的有效措施,又注重了解和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
“苏政30条”共10个部分,30条举措。首先推出,要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准予延期申报,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南京市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第三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扬州市则免征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强化金融信贷支持上,“苏政30条”强调强化金融信贷支持,明确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展期业务和无还本续贷业务。专项支持对南京、扬州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新增再贷款再贴现额度。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苏政30条”规定实行欠费不停电等电价扶持政策,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对南京、扬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率,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给予扬州倾斜支持等6条措施。
“苏政30条”提出帮助企业稳定用工的相关举措,如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
“苏政30条”还在帮助企业稳定用工、加大企业信用服务力度、保障企业物流通道畅通、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供、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持续提升便利服务水平等方面分别做了规定。
下一步,江苏省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针对基层和企业反映的实际需求,分行业制定相关深化细化政策措施,同时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苏政30条”落到实处,让基层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