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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施策靶向发力 山东针对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再出11条政策

2021-09-07 16:44 中国发展网 高杨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增加居民收入是提升消费能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持续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聚力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86元,年均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其中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3726元和1875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2.2个百分点。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这次政策清单中,围绕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瞄准重点群体分类施策、靶向发力,针对性谋划制定了11条政策措施。

紧扣促进农民增收,以提高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为重点,明确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由乡镇政府审查备案即可使用土地;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按规定发展相关产业,产生收益向村集体成员倾斜;向全省实际种粮农民分类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在56个产粮大县实施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有效保障和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紧扣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各市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可按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规模提供创业担保服务,每年扶持不低于2万名以上大学生创业,积极促进就业创业。

紧扣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强化政策兜底作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开展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动态调整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对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岗位待遇;将省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再提高100元,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据悉,下一步,山东将不断完善重点群体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措施,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全面提升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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