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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着力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

2021-09-07 09:17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部将着力打造“国家-省-市-海湾”分级的陆海统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海湾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持续改善重点海湾生态环境质量。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记者 | 季晓莉

近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表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最大、改善程度最高的5年,“十四五”时期将是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5年。生态环境部将高度重视海洋碳汇建设,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着力“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

“十三五”:我国海洋生态改善程度最高的5年

张志锋表示,“十三五”是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最大、改善程度最高的5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圆满收官,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82.3%,高出73%的攻坚战目标要求9.3个百分点;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入海河流断面消劣、滨海湿地和岸线整治修复等核心目标任务全部高质量完成。同时,全国海洋生态环境总体改善,2020年全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了77.4%,如期完成了“70%左右”的“十三五”水质改善目标。

张志锋表示,“十四五”时期将是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5年,需要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汇聚各方力量,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一方面,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了“十四五”将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等三大重点海域为主战场,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谋深谋实谋细“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另一方面,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以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为契机,正系统谋划和设计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

海洋碳汇:增强气候韧性和提升蓝色碳汇增量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要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其中,海洋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碳循环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的重要作用,维护发展海洋蓝色碳汇、稳步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是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工作。

张志锋表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海洋碳汇建设。一是发布实施《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积极推进海洋及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与适应气候变化协同增效、推动监测体系统筹融合等一系列重点任务。二是将提高海洋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有关工作纳入《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系统部署相关重点任务。三是结合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重大治理行动,督促地方加快实施海洋生态恢复修复。四是组织实施海洋碳汇监测评估,开展海岸带碳通量监测。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海洋应对气候变化监测与评估,组织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监测评估、重点海域碳储量监测评估,加强缺氧、酸化等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的监测预警。二是推动海洋减污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增效,通过削减和控制氮磷等污染物排海量,持续降低近岸海域富营养化水平,以此缓解气候变化下海洋酸化、缺氧等生态灾害风险。三是增强海洋生态系统的气候韧性,探索以增强气候韧性和提升蓝色碳汇增量为导向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

以海湾为突破口: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张志锋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一直在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例如:浙江省将重点海湾治理作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组织开展陆海统筹的象山港等重点海湾入海总氮控制,将入湾河流总氮减排要求纳入全省流域地表水治理体系,加强“湾长制”和“河长制”统筹衔接,打出了综合施策、精准治理的海湾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福建省以海湾为重点强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一方面,组织开展九龙江-厦门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深化入海河流“一河一策”精准治理;另一方面,以海水养殖综合整治推动宁德市三都澳等重点海湾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既改善了海湾生态环境,又协同推进渔业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取得了突出成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老百姓的认可点赞。

“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部将着力打造“国家-省-市-海湾”分级的陆海统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海湾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持续改善重点海湾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坚持以海湾(湾区)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按照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的要求,着力推进“一湾一策”的整体保护。二是强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盯紧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两个闸口,加快推进入海河流“消劣减氮”和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同时加强船舶港口、海水养殖等海上污染防治。三是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并重,既要加强源头治理做好减法,降低污染物排海量,也要强化生态扩容做好加法,扩大海湾(湾区)环境容量。四是扎实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根据不同海湾生态环境禀赋、问题症结情况、前期治理基础等,从“十四五”开始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力争到“十六五”末期近岸重点海湾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谋篇布局“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补短板

据张志锋介绍,“十四五”期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所承载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的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综合性、系统性、源头性的治理亟待加强,主要面临着四个方面的问题与挑战。一是在供给方面,人民群众对优美海洋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但目前优质海洋生态环境产品供给仍有较大不足;二是在治理方面,近岸局部海域水质改善任务依然艰巨,多数重要海湾、河口生态系统仍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治理深度和治理力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在体系方面,陆海统筹的制度机制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海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仍有待健全完善;四是在能力方面,国家和地方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弱项,特别是监测监管等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能力方面短板突出。

“十四五”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就是以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更加注重公众亲海需求,着力推动公众亲海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更加注重整体保护与系统治理,强化海洋生态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监管,更加注重“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强化“一湾一策”精准治理和长效监管,更加注重科技创新与治理能力提升,更加注重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部目前会同有关部门已经编制形成了《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初稿。下一步,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并印发实施。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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