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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首个地市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

2021-08-25 10:45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乡村振兴

摘要: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五级书记”抓巩固、促振兴的责任体系,完善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梁喜俊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获悉,内蒙古首个地市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在巴彦淖尔市成立。

记者了解到,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五级书记”抓巩固、促振兴的责任体系,完善了“市、旗县区、苏木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巴彦淖尔市研究成立了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小组吸纳了44个行业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和方针,统筹部署实施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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