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摘要:《意见》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设,尤其是在探索返乡入乡人员在一定条件内享受集体成员待遇、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等方面要作出重点突破。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袁雪飞报道 江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增长多元路径基本形成、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优化完善、发展动能持续有力、经营机制规范高效、服务成员和联农带农能力明显提升。
《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四条”新路径、“三个”新动能和“四项”新机制。积极发展绿色经济,立足实际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等项目。加快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村域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工程项目、物业等服务。创新发展“飞地”经济,打破地域界限实现飞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意见》明确,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激活闲置资产增收潜能,推广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经验,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在村级资金存放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创新人才引领动能,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干事创业,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鼓励村村“抱团”,发挥集聚效应,实现“强强联合”或者“强弱联合”。
《意见》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设,尤其是在探索返乡入乡人员在一定条件内享受集体成员待遇、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等方面要作出重点突破。下半年,全省还将结合《意见》实施,组织开展“共同富裕 百村实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推介活动,选树一批改革有成效、发展有路子的典型乡村开展集中推介,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