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十九条措施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摘要:《意见》明确,要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企业,优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高杨报道 日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供应链金融政策保障、做好监管约束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推出十九条措施,推动建立制度体系完善、组织架构完备、产品服务丰富、政策支持有力、运转高效规范的供应链金融体系,促进供应链金融规模、覆盖面不断提升,助推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要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企业,优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强银行机构融资供给,支持银行机构调整优化供应链金融业务授信政策,适当提高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订单融资、存货与仓单质押等业务的融资比例。鼓励保险机构嵌入供应链环节,积极开展营业中断险以及抵押质押、纯信用等多种形式的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仓单财产保险产品。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