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底争取实现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审批系统与投资在线平台互联共享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实现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投资审批便利化、促进利企便民的迫切需要。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张守营报道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投资审批数据共享的精神和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
《意见》围绕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部署,着力推动解决一些领域、一些地方存在的投资审批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共享信息不充分、“一网通办”不平衡等问题,明确了共享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在目标上,《意见》提出,通过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审批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在2021年底争取实现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审批系统与投资在线平台的互联共享,并逐步深化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投资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在主要任务上,《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投资审批数据共享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4个方面举措:一是要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纵横贯通的审批体系;二是要健全共享标准,推进投资审批数据实时共享;三是要拓展平台功能,增强各方面改革获得感;四是要深化“一网通办”,促进投资审批更加高效便捷。
在保障措施上,《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督促落实,特别是要统筹系统建设。各地方要按照精简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要求,对于能够通过投资在线平台拓展相关功能满足专业审批需要的,一般不得新建专业审批系统;对于已经建成的行业审批系统,要进一步加强与投资在线平台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不断完善审批服务功能,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实现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投资审批便利化、促进利企便民的迫切需要。《意见》聚焦投资主体反应的痛点、难点问题,依托投资在线平台,重点从4个方面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和项目信息基础表单应用;二是推广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复用,尤其对营业执照、取水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资质资格证书等常用高频投资审批管理事项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等,探索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进一步减少企业重复提交、部门重复核验,提升投资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三是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全程网办”,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开发审批服务在线应用、移动应用,为企业提供申报、查询、办理的全流程“掌上办”服务,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全覆盖、全流程、全在线”;四是加快实施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制度,各地方投资在线平台增设审批“一网通办”“好差评”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同时建立健全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并明确相应奖惩规则,切实抓好差评服务整改,以“好差评”制度实施督促投资审批“一网通办”落地落实落细。
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方的督促指导,注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协调解决共享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意见》落地落实落细,不断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