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以党建为引领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崔志强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全省财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以党建为引领,以改革为支撑,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3-2020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累计执行30829.2亿元,年均增长8%,其中直接与民生相关的社会建设支出累计执行16446.3亿元,年均增长8.5%。今年1-6月份,全省一般预算支出执行2544.2亿元,增长5.9%,民生支出占总支出的八成以上。
近年来, 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省32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得到改善,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628万亩;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得到加强,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6%;农产品加工业深入推进,全省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2186亿元;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势头强劲,支持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主体5900多个;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878元,年均递增7.98%;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95%的行政村,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3.1%。为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提供了有力支撑。
山西省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系全国首创,山西省人大还专门立法。为确保补充保险制度落到实处,该省财政厅出台了三项财政支持政策:一是实行“入口补”的政府补贴政策。为调动适龄人群参保的积极性,在个人缴费参保后,政府对个人参保实行“入口补”,补贴标准为基本险的2倍。二是实行“出口补”的政府补贴政策。为提高补充保险的待遇发放水平,对满65周岁可以享受待遇的参保居民,每月增发20元补充保险待遇,其中年满80周岁的再增发10元,增发的待遇由财政全额负担。三是实行“低收入群体”全额资助参保政策。考虑到部分低收入群体无法缴纳补充险,政府对他们的缴费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进行全额资助,帮助低收入群体参保。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政府补贴资金预算15.59亿元,其中:省级6.92亿元,市级1.61亿元,县级7.06亿元。经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运行顺畅。截至6月30日,全省补充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2.44万人,占基本险参保人数的95.29%;补充险正常缴费人数达到308.43万人,占缴费年龄段人口的28.33%,缴费金额9.76亿元;65周岁以上补缴人数为3.18万人,补缴金额5.77亿元;为292.96万符合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3.97亿元,在基本险基础上,月人均增加待遇21.2元。
在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上,2020年,全省教育支出首次突破700亿大关,达到733.4亿元,增长5.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4.3%,是继社会保障支出后第二大支出。今后,省财政将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绩效管理、改革支持方式、创新理财观念,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山西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一级巡视员黄庙介绍:2020年7月通过竞争性评审,山西省省会太原市被确定为示范城市,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给予奖补资金8亿元。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对于发展和培育山西省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资金支持方面,目前省财政厅已下达资金26.47亿元支持太原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中央资金16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47亿元;在资金管理和项目推进方面,2020年9月至今,太原市先后印发《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明确了中央奖补资金的奖补标准和流程,会同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太原市加强房地产中介和住房租赁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市场进行了规范整治,印发《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规范了企业行为。
目前,太原市已累计筹集房源40877套(包括新建、改建11858套,盘活29019套);已启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安排专项采购资金9600万元;已培育国有住房租赁企业6家以上(包括山西科技创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市龙城北部置业有限公司、太原市海信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转型工业园区集团有限公司、市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公司),民营租赁企业60余家。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