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不代表封闭 我国仍需实施积极技术进口战略
摘要:海外领军人才是促进技术转移的关键要素,要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和海外高级人才来华工作力度。
王晓红
自主创新既是应对国际环境严峻挑战的战略抉择,也是我国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自主创新不是封闭创新,而是充分利用全球技术资源和创新要素构建开放合作、共创共享、互利共赢的全球创新链。技术进口是开放创新合作的重要方式,技术进口可以有效组合利用全球先进技术提高创新效率,降低自主研发成本和创新风险,是发展中国家实现技术创新跨越的重要途径,始终贯穿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以技术引进战略为核心建立起完整的工业化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大规模技术引进并消化吸收,技术创新能力及产业、贸易竞争力大幅跃升。因此,技术引进成为推动我国产业升级、扩大技术积累、增强企业研发能力和培育经济新动能的重要途径,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推进器和加速器。
当前,数字技术引领科技全球化深入发展,技术要素跨境流动的壁垒降低,新技术成果大量涌现,全球技术贸易空间更加广阔,为我国实施高水平技术进口战略提供了机遇。因此,开放合作的技术进口战略仍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选项,也是突破核心关键技术瓶颈的有效途径。要乘势而上,坚持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的自主研发与积极有为的技术进口战略相结合,促进我国技术创新能力跃上新台阶。
我国技术进口面临严峻挑战
近年来,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加剧,以美国科技脱钩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我国技术封锁日趋严峻,导致技术进口遭遇很多困难和挑战。
第一,核心技术进口高度依赖发达国家。我国与发达国家间的技术贸易活动主要基于比较优势,我国从发达国家进口的主要是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美国是我国最大的知识产权进口国,2011~2018年期间我国向美国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从34.6亿美元提高至86.4亿美元,年均增速达13.97%,占当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口额的1/4,占美国当年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的1/6。
第二,技术贸易摩擦不断加剧。技术贸易是中美贸易摩擦的重点领域。近年来,美国不断以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国家安全等为由对我国发起技术贸易摩擦,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加征关税等限制性措施增多。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的中国高科技企业和机构范围也不断扩大,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航空产品、高铁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新材料、工业机器人等。
第三,技术进口壁垒进一步增加。西方发达国家加强对我国的技术封锁,尤其是美国的“技术脱钩”愈演愈烈,以国家安全为由在技术出口、跨国并购等方面对我国实施更严格的限制性措施,导致我国技术引进的障碍增多,尤其引进核心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的困难和成本增加。如2020年2月美国正式生效了两项改革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法规,严控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流失。日本也制定高新技术出口的管制范围,将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中使用的下一代技术作为限制重点。
实施积极技术进口战略应顺势而为
综上所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日新月异,开放创新合作成为全球技术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应实施积极的技术进口战略,趋利避害、扬长避短、顺势而为。
第一,实施“市场换技术”与“技术换技术”双轮驱动策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将为各国先进技术提供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的广阔空间,成为孵化培育全球新技术的大市场。尤其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内需潜力释放与消费层次提升将进一步彰显国内市场优势,为吸引高技术跨国投资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我国技术创新实力显著增强,在一些领域已经形成国际领先技术,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分工格局由垂直分工不断向水平分工发展,“技术换技术”的空间越来越大,从而为提高技术引进层次和质量,扩大专利交叉授权许可等新模式奠定了基础。
第二,以产业链、供应链为依托构建开放合作的全球创新链。在全球产业链紧密关联、技术高度复杂的背景下,任何国家都难以封闭式创新,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相互依存关系成为开放合作创新的必然选择。为此,要以产业链和供应链为依托深化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合作新机制和新模式,尤其要注重发挥外资企业在技术引进中的独特优势,发挥其在构建全球创新链中的粘合剂作用,发挥其在组合全球创新要素资源中内引外联的渠道作用,更大地释放技术外溢效应,带动国内技术创新,促进从引进-模仿-自主研发的单向传统模式向共同研发、共享创新成果的双向交互模式转变。
第三,通过加强多双边技术贸易合作扩大技术引进来源。当前,全球技术力量对比正在悄然变化,创新活动新版图渐趋形成。发达国家虽保持领先优势,但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加速技术积累,推进全球技术创新日趋活跃。2019年全球创新前50位国家中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有11个。这将为我国提供技术进口多元化渠道。为此,一要在WTO多边体系中倡导“发展”主题,反对保护主义,倡导技术标准制定中性原则,不受各国政治因素影响,使国际标准得到广泛一致的支持并保持强大生命力。二要避免西方国家在数字技术方面形成“规则制定圈”,将我国排斥在外。如我国与美国、欧盟的数字治理模式不同,且存在强烈的地缘战略与模式对抗,难以统一兼容,需要建立对话机制。同时,应建立以企业、产业联盟及相关专业组织共同参与的标准制定机制,推动我国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提高技术进口谈判的筹码。三要加强与主要技术进口国的技术贸易协定谈判,在FTA(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增加相关技术贸易的内容,在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或许可、专利交叉授权、技术咨询服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尤其要加强与欧盟、日本、韩国、以色列、俄罗斯等的合作,建立更大的朋友圈。
第四,以吸引海外领军人才为重点促进全球先进技术转移。海外领军人才是促进技术转移的关键要素,要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和海外高级人才来华工作力度。创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人才奖励、人才公寓、服务保障等多方举措,在科研经费补贴、薪酬待遇、个税减让、股票期权激励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改善住房、子女上学、户籍、出入境便利等安居乐业的条件。将人才引进与事业发展有机结合,使人才不仅引得来,更要留得住,让他们创新有空间、创业有平台、发展有天地,造就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的人才队伍。
第五,进一步完善技术进口政策支撑体系。完善各类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平台,以进博会、服贸会、高交会等重大展会为依托搭建技术交易合作平台,探索在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自贸试验区设立技术贸易市场。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中划拨专门资金用于支持技术进出口,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技术贸易配套资金。
(作者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教授)
责任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