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巩固拓展金融扶贫成果,加大对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新农业、新农民都需要更有效、个性化的特色金融服务。因此银行业在顶层设计、机制保障、战略传导、资源配置、组织推动等方面需多花精力,积极促进城乡联动、制定支持乡村产业融资发展、城镇化建设等业务政策,扩大乡镇区域服务覆盖面,为县域乡村客户提供轻注册、覆盖广、普惠强的专属服务,形成双赢、共赢局面。”魏征宇说。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曲静怡报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一年,《意见》的出台十分及时和必要,将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巩固好金融扶贫工作成果,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强化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融资保障、建立健全种业发展融资支持体系、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研究支持乡村建设行动的有效模式、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等八个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在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明确,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此,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分析师周茂华表示,金融机构要组建和培养专业化服务团队,满足乡村振兴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同时,要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政策和金融产品宣传,强化相关金融产品全程监督与考评,确保相关金融产品资金用在“刀刃”上,增强金融机构的风控能力。
《意见》对原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金融支农产品、民生领域贷款产品等进行整合优化,以小额信用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民生领域贷款、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保险产品等十类金融产品为重点,充分发挥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合力,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同时,《意见》明确,将通过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动储蓄国债下乡、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并通过资金支持、财税奖补和风险分担、考核评价和监管约束等措施,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金融科技在赋能乡村振兴方面大有可为。华福证券分析师魏征宇认为,中国银行业数量、规模都非常庞大,然而有特色的银行还不够多。针对农村振兴,目前国有大行正在利用物理网点覆盖广特点、农商行利用区域特色进行积极覆盖,积极打造自身“农村金融服务特色”。各银行在农村振兴发展的过程中,需积极运用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乡村传统产业模式数字化转型升级,向广大农村、农民提供支付结算、资金监管、产品溯源、信息管理、公益便民、电子商城等服务,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整合涉农数据、运用“农业大数据+金融科技”,更多推出线上信用融资产品、抵押融资产品,实现客户筛选、业务办理、风险管控的全流程线上办理、智能化处理,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农企及农户的融资服务可得性。
“新时代背景下,新农业、新农民都需要更有效、个性化的特色金融服务。因此银行业在顶层设计、机制保障、战略传导、资源配置、组织推动等方面需多花精力,积极促进城乡联动、制定支持乡村产业融资发展、城镇化建设等业务政策,扩大乡镇区域服务覆盖面,为县域乡村客户提供轻注册、覆盖广、普惠强的专属服务,形成双赢、共赢局面。”魏征宇说。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