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租车运价拟调整,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
摘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深圳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巡游车运价进行评估,当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变化幅度达到8%时,启动运价调整程序。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王璇琰 记者刘宝报道 7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公示稿)》。方案透露深圳拟调整出租车运价,在调整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等基础上,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和春节附加费。
按照方案调整后,深圳巡游出租车整体运价水平将提高7.68%,乘客每运次平均增加2.27元。相对来说,市民中短距离出行受影响较小,而20公里以上的长距离出行,运费增长更为明显。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2021年7月28日前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起步价、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慢速等候费)、附加费、预约服务费和大件行李费等七个项目组成,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起步价
保持10元/2公里不变。
2里程价
由2.6元/公里调为2.7元/公里。
3返空费
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调整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
收取时间由6时至23时,调整为全天收取。
4候时费(慢速等候费)
保持每分钟0.8元不变,起收条件由时速0公里调整为时速低于10公里。
5附加费
保留夜间附加费,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取消燃油附加费。
夜间附加费
保持每天23:00至次日6:00时段,按起步价和里程价加收30%夜间附加费标准不变。
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
每天23:30至次日6:00时段,从深圳机场出发的,每运次加收15元;从深圳北站出发的,每运次加收5元。
春节附加费
春节期间(除夕00:00-年初六23:59),每运次加收10元。
6预约服务费(电召服务费)
由2元/次调整为不高于6元/次,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服务平台协商确定。
7大件行李费
保持体积超过0.2立方米、重量超过20公斤的大件行李,每件0.5元标准不变。
价格调整后 市民乘坐出租汽车会有哪些影响? ▼
如上述运价调整方案实施,对市民出行有何影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运价调整坚持市场化为导向,以优化运价结构、解决市民打车难为目标,尽量降低对以出租车为主要通勤方式的乘客影响。
调整后,巡游车整体运价水平提高7.68%,乘客每运次平均增加2.27元,中短距离运价不变或温和上涨,长距离运价合理上涨。
具体来看,我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目前深圳巡游车2公里以内出行量占总客流量15.89%,基本不受运价调整影响;2-20公里(含20公里)出行量占总客流量76.54%,其中6:00-23:00时段出行量占总客流量60.47%,每运次增加0.1-1.8元;23:00-次日6:00时段出行量占总客流量16.07%,每运次增加0.3-5.4元。而对于出行距离在50公里以上的乘客,乘车费用确有一定幅度增加,但此部分客流仅占总客流量0.26%。
而新增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运价项目,将有助于缓解目前深圳机场、深圳北站等重点区域在地铁、常规公交停运后的夜间特殊时段“打车难”和春节“打车难”,受影响面约为总客流量的1.37% 。
整体上,与国内其他重要城市相比,深圳运价调整方案的运价结构与水平均在合理和可行范围内。
深圳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首次实施
据了解,现行深圳巡游出租车运价自2017年5月开始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2018年12月,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工资指数、能源费用、CPI和劳动生产率等变化情况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运价调整工作机制化、动态化。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深圳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巡游车运价进行评估,当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变化幅度达到8%时,启动运价调整程序。经评估,2019年相对于2017年基期年度,累计调价幅度测算值已达到13.07%,运价调整相关工作随即启动。
为此,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充分调研,拟定了《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座谈会,听取消费者、驾驶员、经营企业和行业协会等代表意见。其后,又综合考虑驾驶员收入、市民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方案,形成了《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调整方案(公示稿)》。
这也是深圳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后的首次实施。
在7月28日前市民如对上述运价调整方案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2021年7月28日前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反馈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