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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一照通行”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联动互通

2021-07-15 10:2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在监管机制改革上,《方案》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面向多业态经营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中国经济导报讯  吕沁兰  记者刘宝报道  近日,《广东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本次“一照通行”改革事项涉及两批30项,主要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批服务改革试点。从总体目标看,《方案》提出,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等问题。通过营业执照归集各类许可信息,减少审批发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一照通行”。

《方案》提出,大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一体化,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在涉企审批服务方面互认互通。逐步将“一照通行”改革向更多审批服务事项拓展,覆盖企业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强化系统集成和智慧监管,加快打造商事制度改革新模式,推动广东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在改革实施方面,《方案》总结提炼佛山改革的经验做法,并进一步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模式。2021年5月底前,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试点开展了“一照通行”改革。《方案》要求12月底前在试点城市完成第一批14项改革事项,并在广东省范围启动“一照通行”改革。2022年6月底前试点城市完成第二批16项改革事项。到2023年在广东省范围实现高频事项“一照通行”。探索与港澳地区联动互通,大力推进“湾区通办”。

《方案》明确提出,推动涉企经营事项“港澳通办”“一照通行”。整合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市商事登记及行政审批系统,通过对接广东省“一网通办”系统,实现商事登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湾区通办”“跨境同办”“一照通行”。推进粤港澳三地企业登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通过与港澳相关服务机构合作,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湾区通办”,实现港澳资企业登记注册离岸办理。

此外,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借鉴国际、港澳先进经验,最大限度尊重企业自主权,营造更加透明、可预期的准入环境。2021年将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范围扩大至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争取国家授权,进一步向珠三角九市延伸。依法放宽市场准入,对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企业,可在深圳经济特区直接办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

《方案》从多个方面对涉企审批服务事项提出了新要求,例如在再造涉企审批服务模式方面,提出按需组合“一次申办”、智能导引“一表申请”、并联审批“一键分办”、证照信息“一码展示”。

在监管机制改革上,《方案》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面向多业态经营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高监管靶向性,探索构建监管风险预警模型,自动判别企业风险状况,将有限的监管资源精准投入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同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筑牢安全底线。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责任编辑:唐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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