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顺“市”而为,护航我国市场竞争力
摘要:中国营商环境正变得越来越好。其中,中国各类市场主体数量从2012年的5500万户增长到现在的1.44亿户,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的排名由2012年的第91位跃升到2020年的第31位。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季晓莉
近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在京召开。研讨会数据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正变得越来越好。其中,中国各类市场主体数量从2012年的5500万户增长到现在的1.44亿户,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的排名由2012年的第91位跃升到2020年的第31位。
近日,北京市民在北京坊参加足球球迷体验活动。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苗露/摄
“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
市场主体更加活跃
近年来,中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削减审批事项,大幅精简资质许可认定,积极主动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例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用时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到目前已取消80项,共涉及185个职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马建堂表示,当前中国营商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得到增强。
一是深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治理理念切实转变,过去长期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全国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体系初步建成,探索出了一网统管、城市大脑、智慧监管等值得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二是极大提高了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成效显著,普遍实现人民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只填一张表、最多跑一次,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打烊”、服务“不断档”逐渐成为常态。
三是培育了国际竞争新优势,中国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佳投资目的地。外国商会调查显示,中国连续多年被列为全球最佳投资目的地之一。2020年,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逆势增长6.2%,实现了引资总量、增长幅度、全球占比“三提升”。
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市场主体大幅扩容。从2012年的5500万户增加到现在的1.44亿户、活跃度稳定在70%左右;发展质量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突破20万家和18万家,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支出的76.2%;PCT(专利合作协定)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世界第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表示,市场主体的蓬勃发展,得益于广大市场主体因“市”而动、顺“市”而为的强大自适应能力,得益于中国企业家群体锐意进取和劳动力人口的勤劳智慧。
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组数据也反映出中国市场主体旺盛活力。“企业所得税申报显示的盈利企业户数,由2016年的552.7万户增加至2020年的834.7万户,年均增长10.9%。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重点税源企业户均利润总额年均增长7.4%;净资产收益率从2016年的7%提升至2020年的9.05%;资产负债率从58.6%降至55%,表明重点税源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徐乐江说,2020年,我国新设市场主体约2500万户,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可谓生机勃勃。“这样的发展成果,是我国良好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营商环境好,市场韧性就强,经济发展动力就足。”
融入国际规则用好国际经验
适应中国需要解决中国问题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在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深入学习研究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和管理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推动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开放的具体实践。“通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修订上市公司相关治理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企业公司治理,有效遏制了关联交易,保护了中小投资者。此外,《民法典》《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吸收借鉴国际通行规则的地方。这些改革实践充分表明,只要我们把融入国际规则、用好国际经验和适应中国需要、解决中国问题有机结合,中国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就会不断增强。”邹加怡表示。
邹加怡说:“财政部组织了多次优化营商环境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并联合世界银行发布专题报告,向全世界介绍中国营商环境改革的经验。此外,针对世界银行评估方法论的不足,我们也会同相关部门和城市向世界银行提出了改进建议,从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角度,推动世界银行完善评估体系方法和程序,以便更好地反映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迫切需求,为各国改善营商环境贡献中国智慧。”
世界银行中国、蒙古和韩国局局长芮泽表示:“中国政府的领导力和决心十分重要,同时对结果的衡量以及追责也很重要。如果没有对企业需求的充分调研也无法实现这种改善。此外,中国较高的数字化水平也对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政府服务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表示,中国要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复杂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用改革举措和实际成效来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虽然我国营商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与国际一流水平相比仍存在短板和弱项。要在打造现代化和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上下更大功夫,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增强市场吸引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开辟光明前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保障。”王一鸣说。
目前,我国正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向解决“准营难”再攻坚。张工介绍,将建立全国范围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推进实施,力争到2022年底前,建立起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同时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王军表示,“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7.6万亿元。同时,减审批、减流程、减资料综合施策,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3%;享受税收优惠所需证照资料有95%由“备案”改为“备查”,近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全国595万户次小微企业通过“税银互动”获得银行贷款2.9万亿元。他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想方设法降低名义税率、提高实际征收率、依法打击偷逃税行为,以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马建堂表示,要聚焦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放管服”改革迈上新台阶:继续精简审批事项,持续降低企业各类成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效果“不打折”;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性,并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增强监管精准性;提升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水平,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便利化水平。包括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尊重国际营商惯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已经开放的领域;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让市场主体和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
培育市场主体
强化基础性制度保障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在会上发言时表示,下一步,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突破口,加大力度全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强化基础性制度保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的需要;是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保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构建新发展格局,维护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需要。”张占斌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开峰在发言中表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下,在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加强科学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一,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统一,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认为,公平竞争和公正监管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中非常关键的一环,两者紧密衔接,互为一体,不可分割,是新阶段体现高标准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她建议,促进公平竞争和公正监管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加快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规则,通过公平竞争的规则来实现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有效引导,同时更好限制政府对于公平竞争的干预;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平透明、简约高效的现代化监管体系,以更加有为的市场监管来护航公平竞争,护航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建设,护航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在发言中表示,目前在监管层面,我国要准确地把握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状况,还存在一些困难。首先,由于工商登记宽进窄出,虚假注册、僵尸企业现象普遍,很多工商登记的数据存在着失真问题,难以全面、准确、动态反映市场主体的生存状况。其次,目前市场活跃度测算方法、定义、标准并不统一,缺少权威性。同时,由于当下政务协同基础薄弱,数据共享机制并不完善,数据孤岛问题仍然存在且突出。
因此,黄群慧建议,建立一套各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真实动态反映我国市场主体的监测体系。具体而言,一是要多部门协同搭建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政务数据的流通、应用。同时,优化数据管理模式,确保高质量、时效性强的数据共享。二是要建立规范的数据开放接口,强化决策部门和国家智库参与市场主体综合动态监测。三是要有综合反映市场主体生存状态和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即通过多维指标体系相互验证准确性,以此来甄别市场主体的真实身份状态。同时,也要注意抱着包容审慎的监测态度,尤其对新的市场主体、新经济业态,要给予一些预留空间。
“总而言之,要以构造市场主体综合动态监测体系来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尤其要推进政策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政策更加科学适用。”黄群慧说。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