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加快构建更加稳定共赢的国际经贸秩序和治理体系
摘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组织制定,于1980年在维也纳举行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自通过以来,《公约》为建立世界通行经贸法律规则,促进缔约国立法改革,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作为早期缔约国之一,于1986年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正式参加《公约》的核准书。《公约》自1988年起在中国生效,对中国市场经济和合同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纪念《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通过40周年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
中国发展网 6月25日,纪念《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英文简称为CISG)通过40周年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指出,《公约》自1980年通过已走过40年风雨历程,建立了现代、公正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制度,为提升国际贸易的法律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了重要依据。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性上升带来的挑战,中国仲裁界要与联合国贸法会及世界各国同仁以《公约》的推广使用和进一步研究完善为抓手,紧跟经济全球化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坚持和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国际经济发展的稳定秩序;加快新型法律问题研判,增强国际贸易和争议解决规则发展新动力;推动《公约》广泛运用,为国际争议解决拓展更大空间。他表示,站在历史新的更高起点上,要推动《公约》不断实现新发展,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加快构建更加稳定共赢的国际经贸秩序和治理体系。
本次研讨会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共同举办。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通过视频作主旨发言。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主持开幕式。
李詠箑表示,40年间,《公约》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实践,为各国立法司法提供了有益指引。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加入《公约》,表明了中国对外开放、与世界接轨的愿望,也促进了中国法制的国际化进程,对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将继续以开放、积极的态度与包括联合国贸法会在内的国际组织深化合作,为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为经济全球化向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安娜·乔宾·布莱特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公约》为促进贸易法规的统一与协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已成为世界上最为成功的统一性法律文件之一。中国是《公约》早期缔约国之一,并将《公约》中的条款灵活运用转化至国内的合同法和最新的民法典中。贸仲委率先在案件审理中适用《公约》,为促进《公约》的适用与完善作出了贡献。联合国贸法会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向世界各国、特别是非缔约国展示《公约》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
研讨会上,王承杰就《公约》在中国仲裁的适用作专题报告。他在报告中充分肯定了《公约》在建立现代、统一和公正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制度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详细介绍了《公约》与中国和中国仲裁的紧密联系,总结归纳了贸仲委在审理《公约》案件的丰富实践,并分别对《公约》适用、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电子数据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表示,未来贸仲委还将在提升适用《公约》审理水平、探索《公约》相关判例的透明与分享、推进《公约》的全球广泛适用等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为纪念《公约》通过40周年,贸仲委组织出版了“《公约》在中国仲裁的适用”中英文版,在本次研讨会正式发布。
会上,来自国际组织和“一带一路”国家的代表、国内外知名法律学者及争议解决专家围绕“CISG在中国适用的经验与挑战”“CISG——为‘一带一路’贸易争议提供解决方案”“数字经济时代的CISG”和“货物贸易的争议解决”等四个议题展开深入讨论,共享《公约》在国际货物销售争议解决中的最新实践成果。
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在闭幕式上致辞表示,《公约》为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面对复杂的国际贸易格局,加强国际法治环境建设的工作时不我待,贸仲委愿与联合国贸法会深化合作,共同助力国际争端解决事业的发展,为世界经济繁荣稳定作出贡献。
此次举办40周年纪念活动,旨在总结《公约》在中国适用的成功经验,展现以贸仲委为代表的国际仲裁机构适用《公约》的丰富裁判经验,为《公约》统一解释与适用提供重要参考,进一步扩大《公约》适用范围,维护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组织制定,于1980年在维也纳举行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自通过以来,《公约》为建立世界通行经贸法律规则,促进缔约国立法改革,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作为早期缔约国之一,于1986年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正式参加《公约》的核准书。《公约》自1988年起在中国生效,对中国市场经济和合同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责任编辑: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