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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央行约谈支付宝和银行

2021-06-22 16:17 中国发展网
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交易

摘要:参会机构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  据央行网站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参会机构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六家机构被约谈

人民银行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特别是国务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会议精神,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随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支付宝纷纷发布有关禁止使用其服务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

持续整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事实上,中国监管部门持续在整治虚拟币乱象。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原中国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重申《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规定。

今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以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并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今年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五十一次会议。会议强调,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与此同时,内蒙古、新疆、云南和四川等国内主要虚拟货币“挖矿”地区,对“挖矿”采取了严厉打击措施。

今年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对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挖矿”企业、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今年6月起,新疆、云南和四川陆续发布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禁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支持。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表示,央行约谈部分机构,全方位切断炒币资金支付链路,体现了监管方对于严禁虚拟货币交易的严格态度。在她看来,虚拟货币炒作投机风险极高,虚拟货币本身也存在脱离监管视线后的洗钱、恐怖融资等潜在风险,既不利于经济“脱虚向实”,也不利于维护金融稳定大局,随着央行数字人民币项目的不断推进,官方性质的数字货币发展路径日趋明朗,其他“代币”“虚拟币”等发展的空间将会愈发狭窄。

宏观分析师周茂华表示,监管层明确禁止金融机构为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提供账户等支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等,明确了防范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风险的态度,并向市场警示其中风险,有助于为此前虚拟货币市场“狂热”炒作降温;同时,随着相关措施的实施,国内相关交易与挖矿市场将逐步萎缩,但也不排除部分交易、挖矿行为转移至境外。

在周茂华看来,虚拟货币剧烈波动与“造富神话”吸引众多投资者参与投机,但从虚拟货币表现看,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的波动性是一般股票波动的数倍,不乏杠杆参与者财富“一夜被洗劫”;并且难以用传统的基本面、估值方法进行分析等,其更像是另类投机品,并不适合普通投资者。在他看来,监管层出台禁令,银行支付机构全面封杀虚拟货币交易,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切身利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等。

6家金融机构相关声明原文如下:

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等规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我行将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治理行动,并声明如下:

1.我行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以及账户的资金安全,请积极配合我行的尽职调查工作,协助我行履行法律义务,打击涉及虚拟货币挖矿和资金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

3.客户应高度警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可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我行重申,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使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等进行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交易。

中国农业银行

2021年6月21日

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2013年12月4日《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我行重申,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我行将持续加强监测,一经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可向我行举报。

特此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虚拟货币交易的公告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行业协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及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打击虚拟货币交易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行重申:

一、建设银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以及提现、购买或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划转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资金。

三、我行将持续加强涉虚拟货币交易的日常监控排查力度,对于上述涉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在此温馨提示:请广大客户增强风险意识,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相关资金交易,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自身财产及权益受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关于禁止使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按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我行将持续加强支付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一经发现上述有关行为,我行有权采取暂停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监管部门。

提示社会公众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可向我行举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关于禁止使用我行账户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规定,按照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我行将进一步加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测和处置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我行将坚决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我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

二、我行将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持续做好客户身份识别与客户风险分类工作,运用大数据等创新技术手段,加强对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监测,强化对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相关交易的违法违规线索,将及时按照相关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账户的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广大用户应充分认识虚拟货币交易存在的各项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社会公众如发现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存在用于虚拟货币交易行为的,可拨打我行客服电话95561向我行举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关于禁止使用我公司服务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根据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监管指导要求,支付宝将继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全面排查和打击治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1、继续严密监控排查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对重点网站和账户建立巡查制度,一经发现立即封堵;

2、加强支付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严禁虚拟货币转账交易,部署风险算法模型,加强异常交易监测,对嫌疑付款方风险提醒、收款方进行限权;

3、加强商户管理,严禁虚拟货币商户准入,并持续对签约商户进行风险监测,一旦发现商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后续合作;

4、加强虚拟货币风险提示,通过风险弹窗、消息推送等方式强化用户宣传和警示教育。

我们也再次重申,支付宝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不提供任何辅助性技术服务和能力。如发现任何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会立即停止相关支付服务。对于商户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会坚决予以清退;对个人账户涉嫌虚拟货币交易的,根据情节采取限制账户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处理措施。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将及时报告有关监管部门。

欢迎大家拨打95188支付宝服务热线提供可疑线索。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配合打击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活动,防范交易炒作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中国发展网综合:北京商报、人民网、澎湃新闻、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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