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发布 主要有5方面变化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数据的迅猛增长,以及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升级,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统计数据来源和采集方式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统计质量管理的内涵、范围和要求也相应改变。
中国发展网讯 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力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国政府统计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对此,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曾玉平表示,2021版《框架》与2013版相比的主要变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数据的迅猛增长,以及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升级,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统计数据来源和采集方式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统计质量管理的内涵、范围和要求也相应改变。为此,我们对2019年最新修订的《联合国官方统计国家质量保证框架手册》(NQAF)进行了中文翻译,在深入研究梳理国际统计规范并结合我国统计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对我国2013年印发的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进行了修订。修订体现了3个特点。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规范性文件相衔接。二是参考联合国官方统计国家质量保证框架手册(NQAF)和欧洲经委会通用统计业务流程模型(GSBPM)的核心要义,并与我国统计工作实际相结合。三是保持框架结构的基本稳定,并与统计工作新进展、新技术手段和新数据源的新要求相匹配。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将质量评价标准中的“一致性”修订为“协调性”。即侧重于对统计数据间逻辑关系的评价,要求统计数据结构严谨、逻辑合理、各总量数据、结构数据之间高度匹配。
二是考虑到各相关业务环节都需按照不同的资料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不宜单独作为一个环节,删除原框架中的“整理归档”环节,质量控制的环节从11个调整为10个。
三是为适应数据来源的多样性,在需求确定、调查设计、任务部署、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等环节,相应增加了对部门行政记录、地理空间信息、大数据等其他新数据源进行采集和分析利用的质量控制要求。
四是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在核准备案环节增加了关于调查项目公开的质量要求。
五是按照数据资源共享的有关要求,在数据发布与传播环节增加了完善微观数据开发开放的质量要求。
责任编辑:唐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