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经 正文

国家医保局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21-06-17 11:00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医保支付 国家医保局

摘要:国家医保局积极发挥“战略购买者”的职能作用,支持和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符合不同医疗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改革,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形成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改革主要包括四方面工作: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荆文娜

近年来,医保部门积极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医疗保障制度自身发展完善、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包括促进公立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我国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情况进行了介绍。

他表示,国家医保局积极发挥“战略购买者”的职能作用,支持和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符合不同医疗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改革,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形成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改革主要包括四方面工作:

一是从2019年开始,国家医保局在全国30个城市开展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付费)国家试点。目前,30个试点城市全部进入模拟运行阶段,部分城市已开展了实际付费工作。今年,所有试点城市均将全部开展实际付费。

二是从2020年开始,国家医保局在全国71个城市启动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付费)试点,改变了以往医保部门为相关医疗机构设定总额指标的工作方式,实行区域医保基金的总额控制,住院按病种分值进行付费。目前71个DIP试点城市已全部完成预分组工作,今年内也将开始实际付费。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一些省份也选择了工作积极性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展试点。据初步摸底统计,截至目前,全国DRG、DIP试点超过200个。

三是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机制。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并开展相关监测评估工作,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而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

四是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国家医保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不断完善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医保政策,同时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动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鼓励中医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实现“同病同质同价”。

责任编辑:宋璟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