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20项举措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郑艾伽 记者华斌报道 为支持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日前,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推动江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江西革命老区实际,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提出系列政策举措。
江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近年来,全省上下真抓实干,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取得重大成效,2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全面解决。“江西革命老区特别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尽管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受自然、历史等因素影响,仍属于欠发达地区,已脱贫人口和地区稳定脱贫还需要重点关注。”江西省发改委主任、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和平表示。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共提出了九个部分,20项具体举措,聚焦六大重点,即: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聚焦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推进实施一批重大交通、能源、水利项目;聚焦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坚持创新引领,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对接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聚焦筑牢绿色生态屏障,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转型发展;聚焦增进老区人民福祉,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聚焦推进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明确组织实施对口支援、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土地资源保障等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机制,健全差别化绩效评估体系,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实施意见》面向’十四五’和2035年,是新时代进一步推动江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张和平表示,下一步,江西将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研究细化配套举措,加强与各地各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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