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强化监管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
摘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同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要求,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中共党员、监察对象违纪或者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白涛、记者殷晓旭报道 山东省兰陵县医保局通过多渠道、多元化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
开启全县打击欺诈骗保“大整顿”。一是通过开展现场检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突击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形式,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组织开展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回头看”,对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和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再梳理再排查,重点整治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及药品、不规范诊疗、虚构服务、诱导骗保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6个方面问题。重点监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和参保个人,并就审计部门移交和巡察反馈的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处理到位。
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平台,对违规行为进行“大清扫”。通过技术手段,对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发现问题线索后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借助智能监控平台对一些共性的违规行为进行梳理和统计,为以后开展基金监督管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建立完善医保基金技术监管长效机制,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的技术监管力度,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监管能力和技术。
建立部门协同与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部门职责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处理,需要移交移送的按规定及时移交移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同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要求,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中共党员、监察对象违纪或者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同时,建立案件查处通报和曝光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在政府网站进行曝光,并同步通报到县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唐雅丽